[问题] 纵放罪犯导致罪犯在外伤人,符合刑法124

楼主: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0-06-05 18:47:21
如题
这几年,常常看到有罪犯利用或做出
在法官轻判或交保或假释后
违法伤害杀害强暴他人的情形
请问这样的法官,
符合刑法124条 枉法裁判罪吗?
譬如重复酒驾仍然没羁押判刑
而在外继续酒驾肇事
刑法124 枉法裁判罪
有审判职务之公务员或仲裁人,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处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0-06-05 18:55:00
嗯嗯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6-05 18:59:00
喔喔
作者: stanlyleu (蒼穹之戰神重返人間)   2020-06-05 19:00:00
你这完全是以结果论 回头看吧
楼主: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0-06-05 19:06:00
当然用结果反推不太合理,但如果说 用以证明无罪或轻判的理由证据的证据力不足导致有高度再犯或弃保者得以回到社会呢?简单说 当罪犯离开管束回到社会后违法时能不能回过头去检查当初放行时所依赖的裁判是否合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6-05 19:39:00
你发废文的时候,有想过,别人看了这篇去杀人,你就是杀人犯囉呵呵
作者: CKYww (CKY)   2020-06-05 19:42:00
你的合理不是法官的合理你这逻辑成立的话 法官干脆全部都羁押 就不会承担风险啦枉法裁判不是给你这样用在针对法官的见解和判断上的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6-05 19:43:00
谁跟你说是证据证明他无罪?逻辑上就不是这样啊
楼主: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0-06-05 19:57:00
又或者李家可以提告李春慧法官这条,原因是精神鉴定证据力不足
作者: CKYww (CKY)   2020-06-05 20:02:00
那你要做的是上诉 这法条不是这样用的好吗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0-06-05 20:02:00
法院不是让你这样玩的
作者: ultratimes   2020-06-05 20:56:00
这条罪和诬告类似吧,必须要有证据判无罪或无证据判有罪,且不包含误判,必须要法官故意的如果法条多一条 因过失而成立本罪者判XXX 那就可以囉
作者: qw12mo (大头蛋)   2020-06-05 21:47:00
主观构成要件要有故意
作者: mudafucka (sinner)   2020-06-05 22:51:00
ejrq大有跟上时事喔XDD
作者: Justice0800 (花噜控捌控控)   2020-06-06 06:01:00
我看到这篇还以为是发在废文板
作者: Bluesemen (蓝洨人)   2020-06-06 11:12:00
枉法裁判跟你说的案例事实完全没有关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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