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原po文章觉得你有违停的行为,人行道除非有划停车格,否则是不能停车的(道交条例
第56条第一项第一款),你应该是觉得停一下下就走,不会这么倒霉被开单,但是行员一
直推销东西拉长你违规停放的时间,增加被警察举发的风险,所以你觉得行员要负责,但
仔细想想,是你自己停在人行道的,其实不关行员的事,你这件申诉也不会过,所以算是
花钱买个经验。
建议除了遵守交通法令之外,你该学会的是怎么拒绝人,感觉你个性过于善良温和,处事
待人容易委屈自己迁就对方,事后又懊悔不已,幸好这次只是遇到需要办卡业绩的行员,
对你影响不大,如果遇到懂得看人又会利用你性格弱点牵着你走的,可就万劫不复了,这
人有可能会是你身边亲近的人、同事、朋友或是业务,要是你遇到常在各县市闹区强迫推
销的爱X雅或卖生前契约&骨灰坛的庆X可能整个人就被扛走了。
总之,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该拒绝的要勇敢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