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性交易是否侵害配偶权

楼主: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0-06-03 01:50:50
不管是男生的吃鱼喝茶
,还是女性的情欲按摩找牛郎
过去性出轨因为往往聚焦在刑法通奸罪
所以性交易的部分虽然配偶并不愿意
但感觉很少有配偶因此被告 或是 民事求偿
现在全部聚焦到民法
以侵害配偶权利为主
那性交易这一块部分 会不会被开发
作为侵害配偶权的可能性呢
又如果会,那能不能据此离婚呢?
还有被交易方 因为社会习惯
比较没有挑客人,或是检查客人证件的权力
这样一来,是否很容易被告呢?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6-03 02:24:00
长期固定同一对象的酒店小姐那种有被告的,偶尔街边站壁被告的几乎没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3 10:51:00
首先呢,你要能够找得到侵犯配偶权的人其次呢,还要能够确认,对方是有"明确意图"侵犯台端权利法律既然没有规定性交易前,双方要检查彼此身分证配偶栏那,你要怎样举证对方明知其性交对象是有配偶的更何况,人家只是%%%,没有涉入任何的感情啊.....配偶权可不是只有单纯的性交而已.....没有 精神层面的侵犯,法院会给判对方赔吗???这次791已经很明确讲到 "性自由" 是宪法权换言之,配偶怎能以单纯的性行为,去告对方侵犯配偶权??配偶权 是 人格权法院可能判男方赔,但不一定会判第三人(卖春者)赔因为男方明知自己已婚,却又叫鸡来%%%,就是侵犯配偶权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6-03 17:09:00
找小姐 侵害配偶权的是男方吧 女方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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