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代朋友发问,敬请指教。
朋友于二个月前骑机车,被后方的汽车撞上,
当时送到附近医院,观察后只是小伤。
当时有跟理赔人员联络,
对方告知,不管是修车还是医疗,只要附上收据即可。
因为本身在餐饮业,需端重物及跑楼梯,
只好先请假,期间有询问保险公司,
关于请假理赔,
理赔人员告知,到时需付上医生诊断証明书及公司薪资及请假证明。
有告知对方只有薪资袋,对方说可以,只要请公司盖章即可。
于是找了邻近的骨科,因为治疗效果没有很好,
所以请了诊所开诊断証明书后,
换到了坊间的整骨,
因为知道访间的整骨没有收据,
可是想说不要留后遗症也想快点好,
所以当下在整骨的费用也没有打算申请理赔。
然后之前骨科的诊所开的証明书上有写,
宜休养一个月,
后来约一个半月后理赔人员有联络,
说我们要求的是在合理范围之内,
但是承办人员说要在原急诊的医院开的証明才可以。
本来很生气,为什么当初没有说清楚?
然后承办的就说只差当初医院的收据而以,
想想算了,赶快处理完就好,
所以又特地去原医院申请。
当时有联络理赔人员,他说收据拿到,他会告知理赔金额。
朋友问他,不用先给收据吗?他说写合解书时再给即可。
结果申请完诊断书联络理赔人员,
他又改口说,财损的部份必须要有当初购买的发票。
感觉又在刁难,所以后来就跟他说,
如果财损(衣服,手机)不算呢?
他竟然说只能赔医药费跟机车 理的费用
朋友问当初说的薪资赔偿呢?
理赔人员说他们不认定中医诊所,
可是她去的是骨科,不是中医,
因为离家近,
还有之前我妈妈车祸去那边看,
保险有理赔过的。
求助无门之下,只好请教各位乡民,
真的只能认赔吗?
附上的除了诊断书医疗收据外,
还有公司请假証明,
跟他们要求的三个月公司有盖章的薪资袋。
机车行的收据。
请求的部份有
一个月的薪资赔偿约27000
机车 理约5000
衣服手机财损约3000
精神赔偿5000
医院收据约2000
拜托大家帮忙了,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