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代非直系血亲属放弃心肺复苏术之法律问题

楼主: atimhome (Bear)   2020-03-23 16:55:58
各位法律版大您们好:
想询问如果因为病患(已昏迷)的小孩(均已成年)都不出面处理医疗问题,已报警请警方联系上小孩,但小孩都置之不理。
后续如果由病患的兄弟姐妹代为决定签署同意安宁缓和医疗同意书(也就是说不施行心肺复苏术、拔管后不在插管治疗)之后是否有无法律纠纷?
例如被小孩提告未经过他们同意,签署放弃紧急治疗?因对侵权法律不明了,还请各位大大协助。
(病患已无配偶,协议离婚,小孩监护权归女方)
目前病患的兄弟姐妹已对小孩提告刑法第295条的遗弃罪,但警员说案件可能要跑三个月以上。
家属不忍看病患为了等小孩同意而继续受苦,还请求版大们帮忙,谢谢,感激不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3-23 23:44:00
理论上不会有法律问题 因为应该没有医院肯让你们签我不太相信明知病患有直系亲属 会有医院敢担这个责任
楼主: atimhome (Bear)   2020-03-23 23:58:00
医院其实有给我们签了,但因为小孩一直不出现,所以我们目前是又撤除了同意书在等小孩。但医院一直在问我们的意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3-24 09:48:00
已经提告遗弃罪了,基本上你兄弟姊妹签了也没啥刑责有进司法体系,剩下就是检察官跟警察传唤子女的事情子女想告?? 想要被检察官洗脸洗到脱皮吗???家属的定义 虽然与亲属有点差别但以兄弟姊妹的立场,不签,不就跟那些子女作差不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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