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被刁难

楼主: lofays (DAI)   2020-01-30 21:50:46
离职被公司刁难
依劳基法规定任职未满2年,离职需20天前告知,我于1/22送出纸本辞呈,1/23短信通知
主管2/14为离职日,因年假未休完,因此2/7为最后上班日,也表明会整理好手上的案子
以便交接,但公司却扬言提告业务损失,因为公司要交接我职务的新人要2/10才到职,随
后主管便开始威胁利诱,说以老板跟他的人脉要让我在花莲找不到工作,还说他如果出手
没弄死我就跟我姓,看谁时间比较多可以上法院,他们认识最好的律师,还有如果好好谈
晚点离职能让我少缴一点所得税,不然让我税缴很多,也曾经暗指过我没家教,他说难道
我读那么多书还不如没读书的司机吗?诸如此类族繁不及备载
请问就上述问题,请问大家我该如何自救?
可以提职场霸凌吗?还是恐吓的告诉吗?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作法吗?
作者: yesorno1111 (女人)   2020-01-30 21:54:00
去看精神科了吗
楼主: lofays (DAI)   2020-01-30 22:08:00
没看精神科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1-30 22:55:00
有留明确证据吗?影片之类
楼主: lofays (DAI)   2020-01-30 23:01:00
部分有Line对话截图,还有录音
作者: ultratimes   2020-01-31 02:45:00
业务损失归业务损失,并没有任何规定依劳基法离职者可以无视离职后造成原公司损失可以不用赔法律都是独立的,除非有特别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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