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个状况
就是在之前已经适用的一个事实(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但被一个比较后来、比较新的行政函释给推翻了(推翻之前已经实施的那个事实)
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有相关的实务见解吗?
谢谢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1-29 12:54:00原则上行政函释的性质如楼上所述,但所谓说改就改也有点过了吧? 真的搞朝令夕改啥的,人民的信赖利益放哪?
通常是过个几十年才改 或是配合其他法律修正而改否则行政单位也不是北七 不会没事推翻自己的函释这就跟法律的"通说"会随着时代改变一样..学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1-29 16:00:00话说法院判决有否基于当前行政解释与过去数十年来一贯解释不同,并进而造成人民损害,然后判定新行政解释有改正的必要这类的实例?
法院根本不用管函释 觉得行政函释错了直接判决驳掉就好
作者:
wieter (大车人生)
2020-01-30 15:09:00法官判决可以不理会行政机关的规定,相对的行政机关也不太会因为个别法官的判决就改变规定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1-30 17:26:00行政机关不理会法院判决而仍保留违法规定,这种状况只能靠监察院处理了? 各机关的政风业务应不包含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