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前年(106年)小弟有跟债主A借了一笔钱 也
签了本票,小弟一直都有依照本票上写的每月
还款金额还款,但债主A 今年七月时突然说要
我另外给利息(一开始是无息分期),因为失
业中 而且本来一开始约定就是没利息所以当
然没答应另外给利息,债主A说他可以声请本
票裁定一样可以加讨利息。
今天突然就收到本票裁定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
书,上面写小弟应该付担6%的利息 且准予强
制执行。
小弟想请问
1. 本来没有利息且都正常还款 债主A突然想要利息 ,我没有办法有异议吗?(不懂为什
么可以突然加利息 而且还可以强制执行,因为我都如期正常还款)
2.如果强制执行 而小弟名下没财产 是否会扣小弟的薪资呢?还是会有什么流程?
路过的乡民烦请救救小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