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已婚,上周在会议当中,因要询问隔壁同事会议内容(以手指触摸对方腰间
触摸他两三下) 各位大大 ,我没打错,隔壁是男性
对方因不想回答转身打我左手臂,因此对方发信件给全部门的人
说我职场性骚扰。
另外并捏造因为我在今年5月某日触摸他乳头很多下
以及在某实验室对他口头及另外一位同仁言语骚扰。
最近人资有关切,想请问 因为我叫对方触摸对方腰间两三下是否为性骚扰成立要件?
另外对方若提不出另外两点性骚扰以及言语骚扰的证据
我如何以法律途径自救?
小弟知道此件事情有点虾,但我真的遇到男性控告男性的"性骚扰"了
我是否能对对方提出"妨害名誉"告诉?
想请各位大大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