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先去搞清楚社区管委会与区所有权人大会的权力、法律效力。
※ 引述《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之铭言:
: 在law板请教 ,
: 若我于社区大楼的地下停车位上方之照明灯,仅经管委会决议便以省电为由而强制从控制
: 源关闭,导至我无法开启电灯。
你都说出了重点,可能这个月容易鬼打墙= =?
管委会决议=法定效力。
: 管委会是否犯了强制罪。
就跟国家制定限速30,汽机车一律要开大灯,你想告国家或总统犯强制罪一样。
不是你跌倒受伤就能申请国赔。
: 本来我是以为依常识,我花了钱买了房产也有缴管理费,就算要以省电为由停用也是经由
: 区权会全体住户表决。
: 所以无庸置疑是管委会违法,
上面这段的因果关系我看不明白……
经区权会全体住户表决=全体同意。
怎么会蹦出一个无庸置疑是管委会违法的结论= =?
全社区都卡到阴,只有你看的见?
: 但刚在homesale板,刚好有相关议题就推文闲聊了一下,却发现有人认为违法性有待商榷
: 。
: 所以便来law请教确认。
: 而且就我所知道的实务案例都让我觉得管委会违法。
烦请赐教。
能不能说明哪些实务案例?
: 如之前管委会拒借住户使用公厕被判赔四万块,还有即使住户不缴管理费也不能停用住户
: 使用电梯的权益。
公厕,严格定义属于公共财,没特殊合理原因,住户本就有权使用。
只是大部分管委会为了管理方便,都会限制住户使用权但未必经过合法授权。
如果那个个案的管委会曾在区所有权人大会表决通过相关条款与规则,不会赔钱。
不缴管理费,管委会能用很多方式逼缴,但不能限制住户的使用权。
简单说,如果电梯没有电子锁、社区大楼没有门禁系统,管委会不能不给住户使用。
但就算欠缴管理费,住户还是有权使用电梯跟自由进出,管委会未经授权。
管委会能做的是召开区所有权人大会时提出,由大会决议处置方式,才能限制。
管委会经区所有权人大会决议,可以要求住户搬离,住户想当钉子户都不行。
: 当然啦,讲那么多,遇到这种管委,我是选择搬家了啦。
你的逻辑与处理态度,可能会一直搬一直搬一直搬。
1,如果你想使用电灯,你有向管委会提出建议?或在区所有权人大会时提出问题吗?
管委会没事不会自己搬石头砸脚,没事不会找事跟住户故意对着干。
会用节约之名,一定有原因。
要嘛你们公电浪费很夸张,要嘛有部分住户公德心很差。
2,如果你真的觉得实务经验跟你判断是管委会犯强制罪,为何你不告管委会要搬家?
或许你是看到推文才改口最后一句要搬家云云?
3,我们社区停车场我家停车格上方有三盏灯,印象中我们一年也才开不到五次。
车上有灯,手机也有照明功能,停车场再节约也要照明才能录影监控。
我真的很好奇你能为了这种小事说搬就搬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