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社区大楼的停车位上方电灯被关

楼主: 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   2019-08-13 11:30:13
在law板请教 ,
若我于社区大楼的地下停车位上方之照明灯,仅经管委会决议便以省电为由而强制从控制
源关闭,导至我无法开启电灯。
管委会是否犯了强制罪。
本来我是以为依常识,我花了钱买了房产也有缴管理费,就算要以省电为由停用也是经由
区权会全体住户表决。
所以无庸置疑是管委会违法,
但刚在homesale板,刚好有相关议题就推文闲聊了一下,却发现有人认为违法性有待商榷

所以便来law请教确认。
而且就我所知道的实务案例都让我觉得管委会违法。
如之前管委会拒借住户使用公厕被判赔四万块,还有即使住户不缴管理费也不能停用住户
使用电梯的权益。
当然啦,讲那么多,遇到这种管委,我是选择搬家了啦。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8-13 11:38:00
你既然都查到了管委会拒借厕所那个案子 怎么没看清楚那个案子到底在判什么呢
楼主: 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   2019-08-13 11:43:00
是判精神慰问金但我以为是依下面这个前提下律师陈君玮解释,“整个大楼包含你住的这个地方,还有你的公共空间,你都是有持份的,所以在大楼里面的办公室,其实只要你是住户,你还是享有部份的所有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8-13 11:44:00
那个案子也告了强制 直接不起诉了
楼主: 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   2019-08-13 11:45:00
不然我去你家社区借公厕,不借我,我就有钱拿哦?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8-13 11:46:00
赔偿是因为那个主委跟保全报警了= =a造成名誉损失才有后续的问题
楼主: 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   2019-08-13 11:55:00
case by case.我要提的点有:停车位电灯是公设ok.但我有使用的权利。现在是侵犯我使用的权利,这没触犯强制罪定义?同禁止我使用梯厅电灯或电梯一样的道理,管委会权利有那么大?至于该案没判强制罪,却判理赔金的理由,我不是专业,不懂得去找判决书。但我揣测是不构成强制的理由是你可以去别的地方上厕所,但你持分的产权使用权却被剥夺,所以判赔钱。也都不是确定,所以来板上寻求较专业意见只是觉得若这样没任何违法,那真的很违合常理,我停车位电灯梯厅电灯都不能用,一路暗回家。我花了钱买房产买公设,缴管理费(车位也有缴管理费的名目就是修缮车位公设,但我不能用?),结果管委那有设备从源头关闭,一切是合法办理?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9-08-13 12:07:00
为什么赔偿k大不是有讲="= 是名誉损失问题并不是什么能使用的产权权利被剥夺。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9-08-13 12:17:00
关键字:管委会决议、地下停车位照明吃饱了回一下,基本上管委会如果有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授权管理公设及订定、执行住户公约,那它是可以做这些事的依民法,整栋大楼的人都有一定比例的权利,要过半来决议就是所谓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对大楼而言是真正具有决定力的,但现实往往是没人参加会议所以授权给管委会来处理所以这时候要回头去看管委会能不能做时,就是看有没有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授权的纪录
作者: DaveLu (Dave)   2019-08-13 14:03:00
通常管委会成立时,职责就会包括共用区域维护管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8-13 14:07:00
拿厕所来比? 差那么多....当开停车位上方的灯是你的权利,你才有资格主张你也可以额外付费,让管委会有钱让你的这盏灯24hr亮你要记得一件事情,你付的管理费,只是全栋的管理费1/n大公小公私人....你去思考你那盏灯谁会用到,再去主张当然,若你已经搬家,那就没啥好主张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9-08-13 19:21:00
还是没弄懂什么是强制罪…你听不下,就自己请律师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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