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甲方)今日开公司车(租赁车/全险)
倒车擦撞停于停车格之静止车辆(乙方)
于报警+产险人员处理后
"乙方"来电要求提供和解书并载明受损部位以及"更换新品"
否则不签和解
而产险公司告知会由他们处理和解
也告知乙方可至车厂要求更换
但实际赔偿部分由产险公司定夺处理
依我方立场就是全权交由产险公司处理
能越简单越快处理完成就好
但乙方坚持除产险公司和解外
也要由肇事者和解并强调载明"更换新品"
有几点问题想询问
1.同一事故"两份"和解书正确吗?
2.车伤照片如下(要求保险杆/大灯罩/小灯罩)
若其车厂判定无须更换新品而私下和解书有纪载
是否可能被要求如和解书之新品要求赔偿?
3.目前和解书拟定如下
但乙方要求如上所提(加注更换新品)
请问各位大大有什么建议?
https://imgur.com/fAmxnTH
https://imgur.com/8xVkxP8
麻烦各位法律人大大协助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