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中断时效

楼主: winds751219 (翔)   2019-08-12 20:22:57
想请问一下,大楼总干事,想将我八楼违建部分,说为预防时效取得占有部分,因此,本社
区将法存证信函以中断时效。这是什么意思各位大大知道吗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骑士)   2019-08-12 20:34:00
怕你主张时效取得地上权?
作者: v3su   2019-08-12 23:35:00
就是将您违建部份以中断时效取得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所有权,再命令限期自行拆除,若无作为,就可以以存证信函跟法院声请强制拆除,拆除费及手续费与执行费由您全额负担。您应该不只一次拒绝或无视,不然不会被总干事以中断时效要取回八楼“不应存在之建筑”,这代表他们将以强制法律程序来跟您走另外,您违建部份,在“取得占有”这四个字,也可以延伸及回溯之前的管理费用,管理费大多以坪数计算。因为违章建筑虽属违反,但该违法建筑物属于您私人财产,故必须先中断您占有时效,才可以合法取得强制拆除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13 10:18:00
违建谁盖的谁有事实上处分权,不会有地上权问题,也不会有时效问题。收到文书去问问自己的律师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13 10:57:00
建物兴建出资人取得的是所有权。未登记之建物再买给他人,因为没有依民法第758条登记,所以无法取得所有权,仅能取得最高法院创造出的“事实上处分权”。未登记之建物再卖给他人……(更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