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用我的名字开了两个帐户
一个专门用来买卖股票操盘(证券户及一般户) 目前约有两百万左右的未售出股票。
一个用来存定存,目前也约有两百万定存。
两个帐户虽挂我名下,但实际进出是母亲,钱也来自于她。我的印章及存簿也在她那边。
她有一些情绪问题,最近对于我跟老婆家暴,目前我已经申请保护令,等候开庭。
我上周将以上两个帐户的印鉴更换,取消她买卖股票的授权。存簿也办理挂失。希望能把
这些钱拿回。
但我咨询的律师告诫我。说我这样的行为已经算是侵占罪了,因为母亲才是真正的使用者
。要我快写存证信函给母亲说我没要拿这些钱。
想问问大家,我真的拿不到我这些钱吗?不能主张是她赠与吗?
因为她写讯息扬言要告死我,假如我没有钱防身,怎么办?我当然需要这些钱。
谢谢各位版众不吝指教。若是有建议台南能够咨询的律师,也不吝私讯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