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使用窃盗可以不起诉??

楼主: winogu (win)   2019-08-01 14:47:38
基隆市一名陈姓女骑士拿走别人机车上的安全帽,事后又放回其他机车上,因此吃上窃盗
罪官司。但检察官认为,陈女为“使用窃盗”,和一般窃盗不同,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
而相关案例还不少,一名29岁陈姓男子偷走女性内裤,完事后再放回去,也被基隆检方认
为是使用窃盗不起诉。
之前还有看过自行车被偷走,零用金被偷走,也是同样的名词
看不懂使用窃盗的意思
所以现在偷东西只要事后被发现,然后还回去
就没事了???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9-08-01 14:55:00
窃盗罪,刑法第320条规定“意图”为自己或不法第三人之“所有”。 使用窃盗与被发现才归还是不同的“意图”
作者: 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2019-08-01 14:55:00
欠缺不法所有意图,无法以窃盗罪起诉......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9-08-01 14:59:00
其实这应该要回归刑罚论,探究不法性、罪责评价,“偷偷用一下”是否达到窃盗罪的可责性?。 或者以民法论处较为妥适?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9-08-01 18:19:00
如果内裤没告毁损 过告诉期间也不能起诉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9-08-01 19:47:00
使用窃盗非窃盗使用窃盗 就是只有使用而没有偷走两者差别在能不能证明你的"意图"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8-01 21:57:00
目前通说都是认为只想短暂使用不构成意图为自己所有
作者: ultratimes   2019-08-02 11:37:00
遇到法官不同而已也有法官认为偷使用就是窃盗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8-02 12:55:00
u大师?
作者: yesohya   2019-08-02 13:12:00
使用窃盗不可以起诉 XD
作者: dd525252tw (derder)   2019-08-02 14:41:00
使用窃盗所以欠缺意图要件当然窃盗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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