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加重诽谤的问题

楼主: winogu (win)   2019-07-23 21:11:55
刚刚看一个fb社团看到的法律问题
就是某个人在一家早餐店买东西回去
要吃的时候发现那个餐点是坏掉的
所以他就上网po这家店的餐点是坏掉的
结果被店家告上法院,说他卖的东西都是新鲜的
然后那个法院依被告无犯意(就是被告不会平白无故没事上去诽谤店家)
所以不起诉...
但很好奇,像这种案例,双方其实都无法拿出证据出来证明这个餐点是否是新鲜的
只要被告无犯意就没事??那为何有人上网留负评
反而被妨害信用起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7-25 14:20:00
消费者保护法都有无过失责任,来保障消费者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7-25 09:13:00
像是上面案例,文章内容才是重点,什么有没有犯意只是想好答案后给的一个借口。如果你以为不认识就没有犯意,那下次就被判刑了。法律只讲故意,犯意是推断你有没有故意的一个判断方式。知道你在做什么就是有故意,就可以成罪了。欸,我看到不起诉处分,所以因为是检察官下的判断,因为法官不可能做一个不起诉处分.......法官会说 无罪^^我想是发文者打错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7-25 09:12:00
检察官是检察官 法官是法官 不要搞错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7-25 09:01:00
看检察官个性无罪推定只在于读书考试写答案时候用的,因为出题的人不是检察官。主观部分更是有事实就推定有故意,请你自己证明妳主观没有故意。法律运作比较接近解决社会问题,跟律师还有学者的想法不太一样,但是老师就是律师或学者居多!!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7-24 11:17:00
法律的观念就是无罪推定罪疑唯轻 没证据当然是被告有利只要合理评论不要乱加个人想法捏造事实 就没问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7-24 09:22:00
对方讲 "我吃的这道餐点有问题"一来没有指责店家所有餐饮有问题,二来确实有来店饮食销售店家敢保证从以前到现在所有餐点都是最新鲜最卫生?连义美的食品,都会在保存期限内酸败店家可以举证对方何时来消费,然后买回去之后多久才吃像因为保存不当或运输导致食品坏败,也不是没有听过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24 09:00:00
被告无罪推定,举证责任在检方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9-07-24 01:37:00
你要看负评的内容啊,不是每个人留负评都会被起诉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24 00:13:00
检察官要负举证责任,他也会评估手上证据有多少。告诉人自己要提供足够证据让检察官形成心证告诉人跟被告通常有故旧恩怨,就比较容易被认为是囉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9-07-23 21:40:00
A君在店狂吃狂喝,事后回家负评说食物臭酸...等,这就很有机会被起诉。因为监视器拍下来,你在店家的动作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7-23 21:36:00
如果你没去吃还胡说八道或是加油添醋那就会变成有犯意啊
作者: ultratimes   2019-07-25 18:21:00
别说餐点坏掉,说难吃都有可能吃上妨碍名誉别说难吃 甚至说"差强人意 还好 普普通通"都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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