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s9688 (yujou)》之铭言:
: 想请问 医院管理人员能擅闯员工宿舍吗
: 因为新的一批护理人员要入住医院宿舍 所以医院派人清查宿舍看有没有只挂人头的床位
: (医院宿舍都是两人一间 )
: 今天被告知要去看信箱然后看到医院把疑似违规住户的名字打出来 并举证 (医院表示双
: 人房应该要有两只牙刷 两个枕头)若这其中只有单个就要在限期内解释原因
: (看名单上被举发的至少80位以上 名字后面还略述床位摆放如何 有杂物 有宠物...bla
: blaaa )
: 在这边想询问的是 医院在没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 擅入个人宿舍厕所 床旁清查 这样合法
: 吗 事后也没留纸条表示有*拜访*过房间 而是今天被告知要去看信箱才发现医院做的这
: 些事 越想越不舒服 觉得很没隐私
: 同事也都不知道医院管理人员有到自己房间探查过 .....
不好意思 我刚好也有同事遇到类似的问题
不同的是 舍监是护理长担任
而我同事的寝室被舍监开门 拍照片说门口的地板黑黑的
line要求我同事改善 我同事告知他人在台南家里 希望回去后再刷地板
两次记警告单通知的时间只隔三天
同事回来后被告知两周内搬走
而宿舍公约 就是当初签的合约
里面所明订的条文中并没有因为寝室不够清洁就赶人这项规定
1.携外人进入
2.无使用事实
3.喧哗吵闹及其他妨碍安宁之事情
4.私自带高浩电能电炉、电锅........(以下略太多了)
5.酗酒、赌博、偷窃等违法行为
6.饲养宠物
7.不符合申请资格(例如户籍搬到新北或台北)
合约里面只有写到这七项 有规定可以取消同仁住宿资格
我有爬文看之前版友们对刑法306条的解释
但我想用玄关内侧地板黑为由进入寝室
并拍照隔三天再拍第二次就赶人走这个理由很难让我们其他同事信服
同事已经line告知在台南家里 却没等人回去就查第二次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周五回去 周一也要下班才能去打扫阿
据我所知长庚医院要检查前是会先行公告 而不是自己开门去查环境
我们同事有请主管跟护理科沟通 但是对方却认为有理赶人
而且一共赶了九个人 并非针对我们科室
我只好请同事写新北市长信箱申诉看看
但是刚刚看了law版的版友们的推文 似乎认为宿舍不适用刑法306条
能不能请问是不是有什么实行细则 或是特别法令让我同事一定要搬走呢?
其实我也跟原po一样认为毕业季到了 单纯医院想赶人走吸引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