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车祸刑事报案/管辖权问题

楼主: titidog (踢踢狗)   2019-07-23 16:54:38
想请问一下
家人在前阵子国道发生车祸(被对方从后面撞上)
发生地点是在苗栗的国道上面,对方好像是桃园人,家人户籍在高雄
虽然家人没什么皮肉伤 但车子全毁了 必须报废
目前对方一直在冷处理 所以想要用以刑逼民的方式 让他好好出来面对
但有壹些程序上的小问题 想请教各位先进:
1.如果最后还是决定要告对方过失伤害罪是否可以在我们自己的户籍地报案呢?
警察会故意推拖 要我们去苗栗派出所报案吗?
我记得好像原告户籍地的派出所就能受理的样子
2.如果将来开庭,这种案子能申请移转管辖,将案子转到高雄吗? 请问要事先申请吗
在起诉之前就要申请 降是否会比较简单呢?或者这种案子就只能以被告的户籍地为主
感谢各位先进 <(_ _)>
作者: yesohya   2019-07-25 17:19:00
对方最远是桃园到苗栗跑 妳最近是高雄到苗栗跑会疲于奔命的是哪方妳有没有想清楚?你在高雄报 妳没机会选对方有机会选在桃园妳去苗栗报 有机会把退方也拖离主场 XD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25 11:10:00
刑事没高雄地院管辖可能性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7-25 09:49:00
就怕你的想法,所以规定要去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告,或是事发地点法院,当然你们都愿意去高雄也行^^
作者: v3su   2019-07-23 18:42:00
1.交通事故三联单为管辖法院及报案,2.无法移转管辖。之前有桃园版友在台中遇到事情,回桃园后发文询问,也还是到台中完成报案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24 00:02:00
开庭就事故地或被告住所。建议你到事故地,第一你们两个都有成本,第二做笔录比较方便找当初处理员警问问,约时间就可以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7-23 23:42:00
放心 有的人反而愿意跟你走到底 苦的变成自己
楼主: titidog (踢踢狗)   2019-07-23 20:32:00
如果一旦走上诉诵,并不是要从诉讼获胜拿到赔偿,而是想让对方疲于诉讼 来好好跟我们谈合解。且对方不好好面对,有想说 就是走到二审,顺便再提附民 想把车祸车子报废的损失一并附上(当然有的法官不一定会去审查车损部份,但只能赌) 毕竟对方冷处理 我们不得已才只能走兴讼了。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7-23 20:25:00
很轻微的伤也判不了多久,易科罚金就结案了之后民事还要算上折旧
楼主: titidog (踢踢狗)   2019-07-23 20:24:00
我是原po, 家人有受很清微的伤 那时有请医师开证明。所以 原则上还是能在住家附近报案,再由派出所送到管辖区域。只是如果真的开庭 还是以对方所在为主吗?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7-23 19:28:00
交通事故叫登记联单
作者: v3su   2019-07-23 18:56:00
对,有依法受理,通知权责单位,对不起,我又忘记 发Orz。谢谢K 大 Q Q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7-23 18:49:00
你之前就搞错一次报案管辖怎么又搞错第二次...依法必须受理 然后通知权责单位处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7-23 17:57:00
没受伤要怎以刑...一楼说的没错,但你家附近的派出所会跟你说管辖权明示暗示不要找他,这种机率很高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7-23 17:25:00
1、哪里都可以。2、苗栗或桃园
作者: wallachia   2019-07-26 13:01:00
不是只能挑事发地点跟被告户籍地?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7-26 13:46:00
对方也会算罚金+民事赔偿vs你的开价,做对自己的有利的决定
作者: dirlyue1123 (mingning)   2019-07-26 15:10:00
刑事管辖不可能在高雄吧,不过可以考虑委任律师减少自己亲自开庭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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