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icyfox (小狐狸)》之铭言:
: 上一份工作做半年
: 遵循正常规定离职
: 已离职约两个月
: 但今天前公司法务
: 透过一位交情还不错的前同事通知我
: 要我删除履历上提到的公司品牌资讯
: 并强硬的要求我三天内删除
: 否则寄存证信函给我
: 但在我的认知
: 那些品牌就是我所经营过的社群品台
: 现在被这样强硬的要求撤除这些资讯
: 这样真的是我这里有触犯任何法条吗
: 恳请版友指点迷津
https://moptt.tw/p/Gossiping.M.1563179322.A.858
今天有律师发这篇文章
还蛮像的
让你知道客户、资方在想什么,
在意什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