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不孚众望,自请水桶十年,
这样不会再有违规者说版主自己违规,
怎么抓违规了吧?
旧版规 第五条:[警告、水桶、劣文]
一、板主对于犯行不严重或初犯者,仅给予警告。相同使用者警告累计
三次者,将处予水桶。
二、水桶期限最高至一个月,期限满请来信告知板主解除。
三、水桶解浸后,仍连续违反板规者,得连续处罚之。倘若其情形严重
者得加重水桶,期限最高至三个月。
四、违反第一、二、三条者,若情形严重,板主得给予劣退之处分。
十年等于严重违反版规120次,
如果你抓到我超过120次严重违例的话,
再跑去小组检举吧。
违规者应该无话可说了吧。
我曾经读过一篇短篇小说,
里面因为政治动荡,导致民众不相信政治家,
所以他们设下一个规定,
如果要当领导人,必须在任满一年之后上断头台,
避免统治者谋取私利,巩固地位。
我这边先上断头台,
反正我本来就相信law版是优质看板,
除了少数违规者,偶尔会出来乱带风向、提供错误见解、制造动乱,
基本上,law版版友自治自律就已经很足够了。
之所以参选,是为了可以尽快处理违规情形,
并且透过去除非关法律的论述,维持优良讨论的风气。
之后如果讨论串没有法律点或者开始失序的时候,
我会尽快锁文,有违规留言也会尽快处置,
讨论法律,请保持理性,
有版务上的建议,欢迎来信跟我讨论。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