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版为学术性质讨论板,禁止一切营利行为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9-06-12 00:20:47
一、依据本群组进版画面之公告以及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十一、8规范,
本群组一般看板之基本属性皆为学术性讨论看板,禁止各种营利行
为,或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之活动,包括广告招揽、募集团购
、资金借贷、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情事,违者除不公告直接删文水
桶,情节重大将列为国家研究院不受欢迎之使用者。
二、日前有版友就其个案诉讼事件,直接于版上征选诉状,并且就投稿
的诉状内容、建议进行评定,视其评定状况给予报酬,除给予报酬
显然低于行情价而有轻视专业之嫌,尚有触犯群组禁止营利规定之
虞。
三、该等行为是否属于群组禁止营利之行为,与小组长讨论之结果,小
组长略谓从严论之有利益交换就算营利,从宽论之非谓提供低于一
般行情之报酬即不算有所获利,仍必须注意群组特性,避免无谓争
议纷扰而影响法版学术讨论、分享之宗旨、初心。
四、是以,基于以学术讨论为重心之看板目的,提供咨询解答本即系为了
能够汇聚讨论焦点而附加的功能、价值,是否有人愿意提供回答,解
答详尽到何种程度,只能随缘、顺其自然,不可透过金钱报酬增加回
答意愿,或者声称系谓不愿意滥用免费法律咨询,酬赏回答之版友。
如果系为了感谢回答者之辛劳,或者尊重其专业能力,可以透过提供
P币奖励或者撰写感谢文、站内信件以表示感激、尊敬。于禁止营利之
看板额外提供金钱等相关性质之酬赏,反而会增加他人困扰。
而且即使是现实生活中,各种专门给予免费法律咨询的管道,亦有规定
不可任意接受当事人的馈赠、报酬。是以法版不宜有金钱上的往来。
五、烦请该名版友尽速删去以金钱为代价征求诉状之相关文章,任何人
未来亦不得从事相关营利之行为,过往版友如发表文章之内容、推文、
站内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招揽、募集团
购、资金借贷、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情事,亦劳烦更正、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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