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约八年前到美国游学
被前女友(在美国的美国人)指控不告而取其家中的物品
不是很贵重的财物,但取走是事实
且家中有监视器画面为证
前女友发现时,亲戚已经离开美国回国了
因为其他事情,双方有些争执
前女友说要报警并分手
而后就没有再联络
多年来亲戚都没有再入境美国
也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
亲戚之前申请的签证,有一位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家人帮忙写邀请函,多年来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不知道前女友当时是说说而已,还是真的有去报案?
倘若真的有去报案,美国会透过管道通知当事人或其在美国境内的家属吗?
如果算微罪的话,会不会因为时间经过就结案?
还是会等到当事人再次入境再直接做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