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不小心雇用逃逸外劳当看护

楼主: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17 18:13:15
前阵子家中长辈住院时透过医院找看护,连续换了三个不是时间无法配合就是照护不佳
,后才透过以前曾经来看护过的中国人介绍,找到一位越南籍的A看护,把长辈照顾的非
常好,直到出院前2天她说家里有事需要离开,我们便请她再帮我们找人。
新来的B看护照顾2天在我们要去办出院的前一刻,护理站突然通知我们说她被移民署带
走了,到医院时已经没看到人。介绍的A跟我们说B不是非法的,只是来台时间不长还没
有工作证而已,希望我们将2日看护费交给B的先生。
而后就接到移民署来电表示B看护其实是逃逸外劳,要我们去署里说明一下状况。笔录做
完后说后续案子会转去劳工局,若要开罚也是由劳工局通知。
我们从头到尾都不知道B是逃逸外劳,当天A跟B交接时也都没说,B还自己说嫁来台湾十
几年了。而有些人会因为便宜去雇非法看护,但B的看护费跟一般看护一样(一日2200元
),我们并不是为了便宜而去钻漏洞。
目前A说B的先生一直在催看护费,说这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移民署或劳工局找也不用
理,他家的亲戚是xx分局警察之类的,若我们不给钱A得要自己赔给B。我们跟她说该给
的钱会给,但目前这个案件还在审理中,事件厘清流程走完再联络她给钱。
现在一边忐忑著15-75万的罚金跟担心她们会去告我们不给钱很头疼,想来请教板上的各
位,接下来该如何处理比较妥当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5-17 19:37:00
下次要看身分证。
作者: who776 (阿光)   2019-05-17 20:07:00
建议找律师处理吧,都到这个程度了,不要省律师费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17 23:22:00
非营利大概只会罚15~19万 然后应该是不用浪费律师费了雇用是事实..规定就是不能雇用, 除非对方有伪造证件不然你没有善尽查证义务也是你的过失基本上这几条不会因为不知道就不用罚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19-05-18 00:13:00
推雇用是事实,该罚款跑不掉;雇用是事实,该付钱记得付
楼主: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18 00:37:00
谢谢以上各位答复出院那天已经准备好看护费要给B,但过去时她已经被带走也无法确定自称是她先生的人到底是谁??钱交给他合适吗??匆忙之中又太相信A而未检查证件是我们的疏失,A与B不会有法律责任吗??若只有雇用方会被罚款,真的有点无奈啊..但该给的看护费还是会给,只是希望A跟B能诚实陈述事实有点担心她们会扭曲事实导致对我们不利,满矛盾的QQ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9-05-18 01:14:00
移民署逃逸外劳怎会有“在台”的先生?
楼主: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18 01:39:00
谢谢指正。B的"先生"会来拿钱是她们的说词...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18 01:42:00
老实说 这个贵到有剩。一般黑工的行情价大概是1千2。 而且是月结
楼主: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18 02:03:00
如果知道B是黑工就算费用便宜我们也不可能雇用的..医院配合的仲介公司所派来的看护都很差,不得以只好外找,单纯想给住院长辈好的照护而已...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18 02:18:00
最近也有个朋友也是在医院请外劳。也是不知道那个是非法黑工不过运气比较好没被抓。 一般请外劳都要透过政府认证的人力公司。 光是跑公文跑流程 越南的要两个月. 菲律宾跟印尼要四个月。 然后菲律宾还要额外一万五的买工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2:41:00
医院配合的都很差? 因为 "合法" 啊.....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05-18 08:55:00
看在罚锾的状况下,找律师帮忙处理,有可能两千二,该介绍人A和先生(马伕?)各抽五百,让律师教导你怎样蒐证和把损失降到最低。
作者: DaveLu (Dave)   2019-05-18 08:56:00
跑过一次看护外劳申请,开始到人来花了5个月,期间还先用台籍顶着,口头讲一讲马上就有的外籍看护真的有合法的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9:07:00
他以为是已经具有台湾身分证的外配吧....不过,说真的,证件不愿意看,不走合法管道,要怪谁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18 10:22:00
要短期请到外来也有办法 就是找刚好有人退下来的像是原主人不满意或刚过世 转出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05-18 14:48:00
不给钱就不算…(误),我去罚站
作者: yesohya   2019-05-18 17:25:00
合法的只须做法定的工作范围(这范围远比多数人认知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17:53:00
无法回答你太多,只能告诉你,合法的劳工本来就会"拿翘"所以你才会觉得院内合法的工作表现差因为,人家还要被抽成,知道吗???
楼主: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21 13:27:00
后续询问政府机构表示雇主可以依"照服证"当作合法依据,拍照或影印留存。但看护公司表示因个资法不予留存盘案,这种互相牴触的状况令人无奈..长辈目前再度住院(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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