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有关买卖合约合约终止

楼主: DennisGon (大刚)   2019-05-05 11:07:58
因为公司(买方)与厂商(卖方)协调后决定解除合约,
那解除合约的协议书是由我们公司提出还是由对方,又或者是都可以呢?
因为目前倾向于由我们自己公司提出,较比较不会有情绪性的字眼出现...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13:06:00
都可以。不论哪方拟协议书都要事先给对方磋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05 14:23:00
你们提也不代表对方会认啊..
作者: Nipperdey   2019-05-05 14:26:00
公司没有法律顾问?没的话,去找律师处理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21:06:00
都可以。不论哪方拟协议书都要事先给对方磋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05 22:23:00
你们提也不代表对方会认啊..
作者: Nipperdey   2019-05-05 22:26:00
公司没有法律顾问?没的话,去找律师处理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5-06 00:15:00
都可以,合意终止就是自己谈啊,包含保密约款等等都可以谈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6 03:57:00
不论哪方协议书要事先给对方蹉商?不懂就不要随便乱讲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6 03:59:00
之前我帮两个上市公司仲价了协议书。也许上市公司的法务没有您专业吧。您有没有要来当law板版主呢?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6 04:02:00
所以咧,你到底懂不懂蹉商是什么意思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6 04:08:00
您随意吧。乌烟瘴气的。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6 04:18:00
拜托,来法版乱讲一堆连自己也不知道的法律用语,被别人质疑,回一大推跟法律无关的论述,再来喊说乌烟瘴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6 04:44:00
原来如此。你把【个别磋商条款】跟【磋商】搞混了。https://i.imgur.com/k0RaZVV.jpg这样你可能不太适合当版主。希望你修学分时不要犯类似错误。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6 04:52:00
唉,不懂法律在那边跟别人战谁规定条款一定要先经过蹉商,到底懂不懂别人在说什么每次都听不懂别人论点,跑进来乱讲一堆旁枝末节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6 05:07:00
你一下讲别人不懂【法律用语】。一下又转弯变没【规定】要磋商。你要不要直接讲清楚你想表达什么?还是你实务上处理过不需【磋商】就签约的案件?我也真是不懂的汲取教训。居然又回复你。您随意吧。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6 05:15:00
你需要汲取教训的是,提供见解都时候请先查询是否正确的讲错一堆被打脸,现在又讲错哪里规定契约条款一定要经过磋商?到底知不知道论点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5-05 16:15:00
都可以,合意终止就是自己谈啊,包含保密约款等等都可以谈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5 19:57:00
不论哪方协议书要事先给对方蹉商?不懂就不要随便乱讲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19:59:00
之前我帮两个上市公司仲价了协议书。也许上市公司的法务没有您专业吧。您有没有要来当law板版主呢?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5 20:02:00
所以咧,你到底懂不懂蹉商是什么意思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20:08:00
您随意吧。乌烟瘴气的。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5 20:18:00
拜托,来法版乱讲一堆连自己也不知道的法律用语,被别人质疑,回一大推跟法律无关的论述,再来喊说乌烟瘴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20:44:00
原来如此。你把【个别磋商条款】跟【磋商】搞混了。https://i.imgur.com/k0RaZVV.jpg这样你可能不太适合当版主。希望你修学分时不要犯类似错误。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5 20:52:00
唉,不懂法律在那边跟别人战谁规定条款一定要先经过蹉商,到底懂不懂别人在说什么每次都听不懂别人论点,跑进来乱讲一堆旁枝末节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21:07:00
你一下讲别人不懂【法律用语】。一下又转弯变没【规定】要磋商。你要不要直接讲清楚你想表达什么?还是你实务上处理过不需【磋商】就签约的案件?我也真是不懂的汲取教训。居然又回复你。您随意吧。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5 21:15:00
你需要汲取教训的是,提供见解都时候请先查询是否正确的讲错一堆被打脸,现在又讲错哪里规定契约条款一定要经过磋商?到底知不知道论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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