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raBBO (哆啦狗)
2019-05-04 21:30:50事情是这样子的
叶某在爱北大群社论坛上(针对北大特区)
利用发哥这帐号针对我这个房仲业务
做一些诋毁相关职业的事情,但都讲得很隐讳
实属无奈也不能告他!
后续部分,我有用藏头诗骂发哥(已过半年以上追诉期)
然后这个人又开了一个Gogotalk的分身
这次可能骂我骂太爽,直接指名道姓
我马上提告,在PO文后
Gogotalk这个分身回了说我当初也这样子骂他
但在此之前没人知道Gogotalk就是发哥
然后被我发现截图后说:现在是开分身被抓到了吼?
https://imgur.com/HuJHTaN
Gogotalk回文的文章是当初我骂发哥
我在此截图后Gogotalk说..
你已经故意以自己名义,借机截图再PO一次了,再PO一次了!
https://imgur.com/19jo3ya
我当下只是笑笑,但是承办员警跟我说会告的成????
我在想这种事情有可能吗?
因为五月十六号要开庭了,想说大概有个心理准备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另外我在论坛上都有秀出自己从业资讯、电话
网络身分都很明确连结到现实生活中
至于发哥跟Gogotalk我搜寻半天都找不到这个人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4 21:55:00你这篇不就把骂人藏头po出来了吗?还自己承认藏头骂人不过在网络上会开分身诋毁他人还阿谀奉承他人的。通常都是有潜藏的心理疾病。我是觉得应该同情他们。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13:03:00你截图再po也是po啊……做房仲的应该要有基础法律知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05:55:00你这篇不就把骂人藏头po出来了吗?还自己承认藏头骂人不过在网络上会开分身诋毁他人还阿谀奉承他人的。通常都是有潜藏的心理疾病。我是觉得应该同情他们。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5 21:03:00你截图再po也是po啊……做房仲的应该要有基础法律知识。你主观意识挺重的。那你觉得没差就没差吧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5-06 14:49:00你这篇等同承认你用藏头骂发哥,aka gogotalk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5-06 06:49:00你这篇等同承认你用藏头骂发哥,aka gog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