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
叶某在爱北大群社论坛上(针对北大特区)
利用发哥这帐号针对我这个房仲业务
做一些诋毁相关职业的事情,但都讲得很隐讳
实属无奈也不能告他!
后续部分,我有用藏头诗骂发哥(已过半年以上追诉期)
然后这个人又开了一个Gogotalk的分身
这次可能骂我骂太爽,直接指名道姓
我马上提告,在PO文后
Gogotalk这个分身回了说我当初也这样子骂他
但在此之前没人知道Gogotalk就是发哥
然后被我发现截图后说:现在是开分身被抓到了吼?
https://imgur.com/HuJHTaN
Gogotalk回文的文章是当初我骂发哥
我在此截图后Gogotalk说..
你已经故意以自己名义,借机截图再PO一次了,再PO一次了!
https://imgur.com/19jo3ya
我当下只是笑笑,但是承办员警跟我说会告的成????
我在想这种事情有可能吗?
因为五月十六号要开庭了,想说大概有个心理准备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另外我在论坛上都有秀出自己从业资讯、电话
网络身分都很明确连结到现实生活中
至于发哥跟Gogotalk我搜寻半天都找不到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