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有关公司合并分红问题

楼主: kakar0to (Poker Face)   2019-04-18 00:40:49
抱歉 想再多补充一些资讯以及分红契约的部分内容.
1.A公司的股权在2018年的时候已经100%被B公司买走.但两间公司还没有合并.
2.A与B公司是在2019年才合并,A是消灭公司,B是续存公司.
3.我想讨论的是激励奖金(也就是留任奖金)
4.以下为契约上激励奖金的执行条件内容(以下提到的甲方就是A公司,乙方是我):
激励现金之有效取得暨执行条件:
为甲方落实激励乙方,甲乙双方承诺以下条件: 如乙方继续于甲方(或甲方之关系
企业)任职至2019/6/30以后,此条件成就,乙方得有效取得激励现金.
首先想讨论的是关系企业,AB两家公司在2018年的确是关系企业没有问题.
但我想问的是以目前来看,A公司是消灭公司,B公司是续存公司.
这样还算关西企业吗? 我觉得两个公司是关系企业的前提是,两个公司都要存在
才算数吧?
假设目前A与B不算关系企业,然后A公司又已经消灭了.那激励现金的执行条件
是不是就永远无法成就了?
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是,企业并购法真的可以影响契约的执行条件吗?
契约的执行条件就白纸黑字写在那里,甲方就是A公司.所以加入企业并购法,
契约的甲方就会直接等效于B公司吗?
最后我的问题还是原本的问题,补充了这些资讯,我是不是可以在A公司存在的
最后一天领取激励现金?(毕竟激励现金的精神是留住员工,而员工确实也待到
公司的最后一天了)
※ 引述《kakar0to (Poker Face)》之铭言:
: (这篇文章有在tech_job发过,发现有law,也转来请教一下)
: 打扰各位版大一下,我之前在A公司工作,
: 有一笔分红被绑约到2019/6/30才可以领.
: 不过目前A公司已经被B公司合并.
: A公司是消灭公司,B公司是续存公司.
: 想问的问题是,当初被绑约的这笔分红是否
: 应该在A公司存在的最后一天就应该发给员工,
: 而不应该继续绑约到2019/6/30才发给员工?
: 会有这个问题是当初这个分红契约是员工与A公司
: 之间的契约,而不是员工与B公司的契约.并且契约上写员工必须在A公司待到2019/6/30才
: 可领这笔分红。但如今A公司已不存在。
: 所以想问看看大家我这个想法是否正确?
: (或许不正确,请各位鞭小力一点)
: 感谢....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18 01:35:00
B就是A,你不管有啥权利义务都找B,但前提要件要先满足。反正A不是真的消灭,进入B的骨髓啦,你找A骨B皮的B就是了。A法律上责任,权利义务都由B概括继受,你对A的义务或条件,B也可享有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4-18 09:42:00
没干到6/30就没有讲难听一点 A公司如果是单纯解散的话连讨的机会都没有现在是被B公司吸收你还有机会做到6/30领这笔钱已经不错了正常来说是A解散->条件不会成就->永远拿不到因为这是奖金不是欠款 没有就是没有 没办法主张先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4-18 09:56:00
之前复兴航空倒闭时机师有去争取过留任奖金。但是当时复兴有依照比例给到解聘日。所以后续的要求是被驳回的。附带一提:留任奖金非属劳基法第2 条第 3 款定义之工资。不过元大跟京华合并的案子法院判是该给付资遣费。所以我觉得你这个应该重点是AB是否是合并。如果是合并。那公司应该照比例给付留任奖金至你离职日。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4-18 11:57:00
复兴的留任奖金没给,所有机师打官司要的全部输。只有一部分奖金条件有写到依比例计算的有发。
楼主: kakar0to (Poker Face)   2019-04-18 12:12:00
H大请问一下是不是合并要如何判断,我只知道B把A的股权100%吃掉。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4-18 12:13:00
留任奖金不是工资,哈哈,要不要我拿函释打你脸?还是老话一句,看约定内容是什么、发放要件、方式。目前大概都会写得非常完善,那种提前分次发放的,也会在上面约定如果在此期间离职,愿返还所领取blabla像是K大说的那样,没待到期间结束,就算你先拿到,公司还是会要你吐回(关键时刻果然还是必须仰赖K大。)复航那个完全跟原po案例无关...勉强有关就是法院判断复航跟机师关于留任奖金是不是工资,但只丢结论好像XD元大和京华合并,不给不愿留用的员工资遣费,是因为当时企并法还没生出来...现在有企并法17条,逃不掉的。那两个案例都跟原po案例没有直接关系,合并没有留用才有资遣的问题。可以按照比例给不是是先有约,就是把留任奖金当成工资啊怎么自己举的论点会矛盾...A大说的是正确的,A(存续公司)要概括承受B(被合并公司)的权利义务,但偏偏我国独创企并法16、17规定,不一定全然概括继承原有劳动关系,当然,也是可以说留任奖金的约定是劳动契约以外的约定,A公司不承认这笔,还是要吃下来。不过,看tech_job版原po说的,B公司没有不愿意承认的情况结论就是,A大、C大已经说了,A的权利义务都由B概括承受B那边没有不承认的情形如果你要拿到这笔,就如同K大、A大说的那样满足约定的条件(做到6/30)按比例,依目前你提供的资讯来看是不通的。另外,合并态样跟原本AB是不是关系企业不会影响你的奖金性质
楼主: kakar0to (Poker Face)   2019-04-18 13:04:00
S大想问一下按比例我这例子不通的关键点在哪?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4-18 16:55:00
粗略说一下,主要是你上面的约定,发放是一次性,而且只这一期间会发放,加上性质是鼓励留任,是你留任的奖励,不是工作报酬。判断起来就不会是工资要按照实际任职时间比例去换算就不太通。
楼主: kakar0to (Poker Face)   2019-04-18 21:42:00
S大,每年都会发放一次. 不是一次性.而且此留任奖金与绩效正相关.工作表现得越好领得越多.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19 11:02:00
重点是契约条件就是某一个日期,你要先履行该条件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4-19 12:40:00
每一年都会有,不管营运状况如何吗?工作表现差也可以领吗?工作表现评定是到6/30,还是说已经评定完毕,只是发放时间是6/30?除了要等到6/30发放,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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