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当时因为借朋友一笔钱。也有签定本票。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 朋友开始借故
装死 不想还钱 一直推托。所以我将本票拿去裁定后也取得证明了。但是请问 朋友本人
是涂装工程行的负责人。
想请问:
1.本票是他本人名义签的没错 但是 他个人装死 说名下没有财产 也拿不出钱。可以对他
的涂装工程行进行强制执行吗?因为他自己为负责人 而且之前也知道每年他的工程行进
帐约1400万(之前没闹翻前有给我看过他的公司缴税单)。
2.假使我个人上班时间也无法长时间耗在这上面。这种强制执行 交给律师处理 或者 直
接委由外面合法讨债公司处理。哪个会比较有机会要回我的钱。相关的费用又是多少?
以上 两个问题 拜托知道的人解惑一下!! 十分不甘心自己的辛苦钱因为信任朋友 反倒是
变成烂摊子.....
以上 感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