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最近因为被欠款
对方有开立本票500万元给我
小弟在向法院申请本票裁定之后
成功收到法院民事裁定的公文
当然对方也收到了
但是对方在收到公文之后
过了10日 突然向地政事务所申请抵押权设定
是私人设定 最高限额480万元
请教各位前辈
小弟提 刑法356条损害债权罪是否能成功?
损害债权如果成功的话
是否能向法院提起民法244条诈害债权,涂销他的抵押权
或是各位前辈教教小弟如何做
因为被欠了将近2000万的金额 心力交瘁还请各位前辈教教小弟
第一次发文不太会排版 还请各位前辈原谅
对方的职业就是地政士 真的是玩不赢这种专业人士 请各位前辈帮忙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