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egisty (桃型潜水艇)》之铭言:
: 小弟之前跟公司的女同事暧昧
: 每天都聊到半夜1.2点
: 期间还出游一次(有第三者同事) 吃饭一次
: 后来她觉得我们不适合,后来小吵了一下 撕破脸
: 本来以为反正就这样结束了
: 后来被公司性平会叫过去
: 说我被检举性骚扰
: 理由是常去她位子骚扰她
: 和私讯用不雅字汇
: 我当场拿出 对话记录 出游合照 以自清
: ""在场的六位委员看了有五位说觉得没什么""
: 我知道性骚扰的定义是:只要女生觉得被骚扰就算
: 但暧昧期间难免会说一些暧昧的话
: 当初的你情我愿,现在变成我在性骚扰
: 这已经让我在这公司变成了"性骚扰嫌移犯"
: 我还有办法讨回公道吗?
: 我不该搞办公室恋情,真的好可怕
一个礼拜后,被叫去小房间签自愿离职书
理由是"性平会认定有性骚扰"
我要求看提供的证据、开会记录、侦查等等
得到的答案都是"侦查不公开,无法提供"
侦查不公开是这样用的吗 ?
我后来也没有任何跟这位女生面对面答辩的机会
所以她后来跟公司讲了什么,我也不得而知
过程只有一个法务很凶的一直要我签自愿离职
不然就要用性骚扰条例解雇
(这位法务开性平会时并无在场,所以他仅能从书面资料得知开会情形
开会现场我没看到录音/录影设备)
后来有其他性平会成员的说性骚扰的定义很广,如果我去申诉是站不住脚
只能自己小心。
我问可以上诉吗? 他们跟我说已经定案了,无法更改
反正就是一直要我签就对了
总结问题:
1.我可以要求看性平会所谓的证据跟侦查纪录吗?
如果认为有性骚扰,应该就具体事实,不是通知你有,直接叫你走吧 ?
2.我们的对话无提及性器官或性行为。
且当时我认为对方有好感 (对方主动邀约单独出游和吃饭)
有讲一些暧昧的话,当下在对话中对方并没有表示不舒服。
无传任何裸露的照片。
3.跟对方无任何肢体接触。
4.第一次请我过去时,我有公布争议的对话记录
当时6个委员有5个看了说觉得没什么
我问说要不要给截图当附件,他们回答"不用,有需要再跟你拿"
后来也没有任何上诉机会,就直接请我签自愿离职
我只能自己吞下去了吗 ? 谢谢大家
BTW 我最后还是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