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原告,前日与被告开完询问庭之后
法官建议我们私下和解
在庭外我们讨论出三万这个数字(但没录音)
因被告未满20须与家人再讨论
所以我们约好用line联系
后来被告的母亲来找我商谈
说三万付不出来,要求我去他们那里的调解委员会再调解
(我在北部,他们在中部)
我跟他们说我的底线就是三万,没办法太远了,而且我是被害人耶为什么是我要下去....
..==
若担心我不认帐可请他们上来北部的调解委员会或警局
但后来他们只回了:“已经找好律师,要告来告,不告就换他们来告我,试试看吧”
我就回:“那就和解失败,继续走法律途径”
后来有朋友告诉我
调解委员会是在提告之前在调解的, 人之前才能调解
已经告了就不会再调解,是和解
想问下
现在我要放弃和解等法官判决
还是我下去他们那里的调解委员会,让调解委员会当证人当面交钱及和解?
(但感觉他们不想付这笔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