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定要给新房东看屋况吗

楼主: KBPIP (☑disillusioned☯™:☒)   2019-01-27 12:11:32
事实经过:
我与原房东从去年年初 签约到明年年初
但原房东后来把房子卖了
这个月交割给新房东
所以新房东要吃下我的合约到明年年初 (理论上)
但她却表示 因为要收回房屋自用 所以希望我可以于8/31前搬走
而且因为原房东在屋内留下了若干家具 (冰箱 冷气 热水器 电视 网络 衣橱 等)
一并在交屋时也过给了新房东
所以新房东表示要看一下屋况 确认都是OK的 家具也是OK的
而且要拍照存盘
(另外 很多事情他都是透过另名男仲介在处理)
问题:
1.我可以拒绝让她或仲介看屋况吗
虽然产权已经是他的了 毕竟房子我已经入住了
基于隐私我并不想让他关看我的私人空间 拍照部分我可以自己拍给她
日后交还时若有损坏赔钱也都OK
(用到目前为止都是OK的没有损坏故障 可是她好像就是想看[email protected]@)
就是不想给人看我的居住空间
请问她或仲介要看屋况有法律依据吗??
2.我可以强硬的要求一定要让我住满为止吗 法律上我有这权力吗 ?
3.仲介说要收走我和原房东的旧合约
请问他有这权力吗
4.房东要看我的身分证 而且仲介说要留影本
看正本没问题 但是他们有权力留下影本吗 正反都要留吗
最在乎的是第一点 其他三点倒是还好
另外劳烦大家... 如方便的话 可以告诉一下是在民法的哪个章节吗
我需要明确的法源依据 去抗衡说服
感恩!
* 会视回答的程度赠与大大若干P币 以表感谢 <(_ _)>
以上 谢谢大家 感恩大家
作者: tonyscat (Wall玛律呀)   2019-01-27 12:33:00
买卖不破租赁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2:42:00
以上各点你都可以不用管新屋主的要求
楼主: KBPIP (☑disillusioned☯™:☒)   2019-01-27 12:42:00
谢谢楼上 我知道此原则 但是这条文是否有规范到新房东不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2:43:00
你只需要确认押金有到新屋主手上即可。当然也要防一下到时候不肯退押金的状况
楼主: KBPIP (☑disillusioned☯™:☒)   2019-01-27 12:44:00
进屋查看屋况..? 似乎没查到明确规范 (回应tonyscat)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2:44:00
合约上没写房东违约的条件时 房东就无权违约
楼主: KBPIP (☑disillusioned☯™:☒)   2019-01-27 12:45:00
谢谢iscu 所以新屋主的要求都是于法无据就对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2:46:00
租约存续期间 那边就是你的地盘。房东闯入你都可以告他非法入侵了。照片什么的愿意给都是佛心了当然在允许的范围内互给方便 不然交恶也是有一定的困扰最差的情况就是 按时缴房租 对方要是动你房间就提告 等对方拿钱和解。批币就不要了 用不到
楼主: KBPIP (☑disillusioned☯™:☒)   2019-01-27 12:50:00
了解 谢谢 心头笃实些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2:53:00
可以看房东急迫程度 提前搬走也无不可。看对方诚意。三四个月的搬迁费是基本的吧!
楼主: KBPIP (☑disillusioned☯™:☒)   2019-01-27 13:04:00
搬迁费是什么? 因请我提早离开所以还要赔偿我一笔钱?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3:51:00
你可以不给看。因为租约存续时间房屋使用权在你。但是新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要求你下个月搬走。不需支付搬迁费。
作者: ilw4e (可以吃吗?)   2019-01-27 13:53:00
要你提早离开就是他想违约啊,既然要违约就要给你补偿阿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3:59:00
最差的情况是新房屋所有权人要求照租屋合约上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解约。寄存证信函回老家。要求你搬迁。你不搬会告你刑事窃占之后提民事请求赔偿。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5:27:00
楼上的见解非常有新意 不知道是哪国的规定?一般合约通常不会写房东解约条款..并不是你想解约就解约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6:02:00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租约之约定是中华民国内政部(107/06/27)发函的住宅租赁契约书范本中第13条【提前终止租约之约定】的记载事项。不是限定房东。而是记载如双方任意一方需要提前终止租约时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之前没有限定金额。但是租赁管理条例出来之后限定违约时赔偿的违约金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金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8:01:00
如果你看的是正本的话 应该可以看到第13条是选择题再者 你究竟有没有看过原po全文 去看一下什么时候的租约吧或者是你认为新规定可以涵盖旧合约?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8:37:00
不不。如果是旧租约就更没有13条的选择题了哦。是否可以提前解约是新规定才有的。租约从以前到现在都是同时限制房东跟承租双方的【平等】合约不是吗?还是只有房客可以仅支付一个月违约金单方面提前解约。而屋主方不行呢?然后后来很多房客认为以前的两三个月的违约金不合理。所以政府才新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金额。还是屋主要违约就该收取好多个月的违约金才能请房客搬离。而房客违约屋主就不能收超过一个月以上?我只是很单纯想表示不管新旧制。屋主可以支付违约金解约请房客搬离。房客也可以支付违约金提前解约搬离。这部份是否有错误?【一般合约通常不会写房东解约条款】可是解约罚则不是适用双方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8:56:00
租约从来不会是平等的。政府在租约上做限制都是要保障弱势方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8:56:00
顺便提醒原po一下。通常买卖时原屋主会交付押金给新屋主。所以记得跟新屋主索取押金。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8:57:00
所以屋主是否可以支付解约违约金来终止租约要求房客搬离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9:00:00
没写明的话 就是不得违约。新的定型化契约也把这部分列进去了,双方可以各自约定是否可以解约。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9:04:00
嗯嗯。那就要看看原po的租约来判定了。是我太武断了。不好意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9:04:00
话说 隔壁日本三十年前就有规定。只要房客愿意继续租下去(无限期),房东不得无故收回房子 台湾有没有机会跟进呢?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9:05:00
土地法100条是有相关规范出租方不得任意收回。但是屋主如果要自用是可以收回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9:07:00
日本[无故]要求比较严格 必须自己没房子住也没钱买才可以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9:09:00
我是觉得如果台湾能规定依照土地法100条收回后一年内不能出租。应该会有限制作用。但是租屋市场逃税情况严重。不好抓。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9:09:00
另外上面提到的租贷定型化契约限定的对象似乎是企业经营者如果是新手房东vs房客可能就不适用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9:10:00
那是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的限制。因为法源是消保法。限制企业对个人。我认识很多房东后来租约都用自己版本。就不属于【定型化契约】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9:13:00
所以107/06/27 这份适用于p2p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19:15:00
我特别致电内政部问过。答复是【除非被注计特别以收租为业的房东。否则不适用】不对。我说的是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6/27那个一般房东是适用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27 19:23:00
感谢 了解!
作者: eten (eten)   2019-01-27 20:49:00
土地法100条是未定期限租约 日本的住状台湾类似的是租用基地建筑房屋且未约定租用期限 承租人可租至房屋不堪使用为止建议原po回头看与前房东的租约条款 本案为定期租约 除非契约订有房东提前解约赔偿事项 否则是可租至届满期限但也需留意新房东以契约内房客违约事项为理由要求提前解约房仲无权拿走合约正本 顶多给予影本 要正本请向原房东索要看身分证没问题 要影本亦可 直接在影本上加注限本合约使用不得擅意移做其他用途及违反个资法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7 21:34:00
我有问题想请教。如果未订房客可提前解约事项。房客是否有义务住到合约期满不得提前解约呢?
作者: eten (eten)   2019-01-28 01:01:00
若符合民法租赁章节条文得解约情况纵然契约未订立一样可解约但都为符合的话 请遵照契约租满为止 契约是双方合意订立想要提前解约 除非有必要条件 否则得赔偿对方该应得的利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1-28 01:19:00
对方要你证件,你也要他跟经纪人代理人证件,他要影本,你也要影本,就这么简单XD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8 02:44:00
所以房东只要支付【应赔偿的利益】也就是违约金。就可以请房客解约搬家了对吗?而同样的合约内容。房客想提前解约不租。也是仅需支付合理赔偿的违约金吗?还是相同合约下身份不同。合约效力就不同呢?
作者: eten (eten)   2019-01-28 10:50:00
看契约条款 双方当初合意的条件 就照着走 不爽当初就不要签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8 11:20:00
所以只要未订同意解约条款。房东无法收回房屋。而房客也不能提前解约。不管是否有居住。得付房租至合约到期为止吗?
作者: eten (eten)   2019-01-28 13:24:00
没有发生法定解约事项亦未订提前解约条款 双方是有义务照契约期限走完 租赁契约为私法契约 双方协商合意提前结束亦可不过就看主动提出者要赔偿对方多少 价码谈拢当然都好说价码谈不拢 对方无意愿配合 就得乖乖照契约走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8 13:48:00
好的。谢谢。那我可能之前看到的判决书都有误吧。有好几个判决都是就算没有定可提前解约的租赁契约。后来判决都是1-2个月违约金可解约。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1-28 14:15:00
是看错还是解读错误XD,后者机率颇高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28 14:41:00
也许吧。毕竟我不如楼上自称的那么专业。
作者: eten (eten)   2019-01-28 15:12:00
会闹上法院 就是因未到期租期长 双方谈不拢 由法官来判定法官只能参照惯例来判 以本案来说租期短搞不好法官未宣判前租期已届满 无诉讼的效益 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还比较快私法契约是双方自治 判决依循惯例只是参考 不是法定强制不能拿A案的判决来B案协商中主张得照样走 那是最低底线这种底线一定会有一方不接受谈判结果必然要高于惯例才谈得成要走上诉讼还得算诉讼成本 以本案法官就算判1-2月赔偿金根本不抵调解开庭的时间成本若请律师更高 双方的盘算需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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