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7月1日发生车祸,
我是机车直行有受伤,对方是汽车右转无受伤。
因当时才刚发生儿子的车祸,
(儿子的车祸已提告伤害并和解)
两个车祸下无心处理自己的车祸,
所以已超过半年了。
对方的保险公司依板上大大所说,
过了半年后打来告知肇责是73,
请我准备单据准备赔偿及和解。
想问的是除了医疗、车损外,
公司请假的部分是需要怎么提供呢?
薪资证明?
另外若是想再要求1-2万的精神赔偿金,
对方若不愿支付时是只能走民事求偿吗?
其实对方只有车祸隔天打来说会请保险公司处理而已,之后没再联络了...
当时真的蜡烛两头烧虽然有想过要提告
但同时也在处理儿子的刑事,
就耽搁了...
伤势轻微,双脚挫伤,主要是被撞时身体左半边倒下撞击地面导致脖子肩膀手臂拉伤,
整整痛了1个月吧...左手无法高举,中医看了很多次才好的。
想想觉得想跟对方求偿一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