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机车与脚踏车擦撞

楼主: polarity (永不見花萎。)   2019-01-25 21:00:44
我是骑机车准备左转进巷子,
与ㄧ国小孩童(骑脚踏车)发生擦撞。
(对方是出巷口准备右转)
我当下紧急煞车,所以接近静止状态,
对方则是来不及反应,脚踏车前轮撞到我的前轮
然后对方重心不稳、侧边着地
肚子被脚踏车龙头撞到。
目视无外伤。
当下我也慌了,没有马上报警,
对方妈妈赶来后,
我有留电话、姓名、身分证字号给对方妈妈。
就赶着去上班了。
两小时后我冷静下来有去警察局备案,
并且打电话想慰问,前两通没接,所以我传短信~
第3通电话对方妈妈有接,表示没有带去看医生,
她会观察几天再看看要不要去国术馆推拿。
我则是表示若有就医我会负责医药费。
我想问,我是否还需要持续电话关心?
还是应该写个和解书之类的呢?
不知道该如何让事情ending
谢谢版友指教
作者: fashsboy   2019-01-25 23:30:00
快去找找看有没有路口监视器吧。没有证据证明你说的话而且对方又是小朋友,会很麻烦的。希望小朋友没事吧
作者: yesohya   2019-01-25 23:37:00
没别的左转要让右转妳停在超出路口没?
楼主: polarity (永不見花萎。)   2019-01-26 07:33:00
我能够与对方私下和解吗?该怎么做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1-26 09:54:00
真担心的话,以包个红包让小朋友压压惊为由,请小朋友及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两人都要签)跟你订立和解书。和解书可以先拟稿,拿上来看。对方满七岁但未满二十岁,为限制行为人,订立和解契约,依民法第79条,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次按民法第1086条第1项要旨,父母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又按民法第1089条第1项意旨,除另有规定外,父母共同行使亲权。所以,本件之和解书在一般情况下,要有四个人签章:原PO、国一学生、国一学生之父、国一学生之母。看错:“国一学生”更正为“国小学童”。如果是小二生的话,应该就满七岁了吧?
楼主: polarity (永不見花萎。)   2019-01-26 13:31:00
好的,对方已经满7岁我想请问1.若要和解,是不是要去公所的调解委员会呢?2.没有报案三联单可以和解吗?3.如果对方嫌麻烦不肯出门和解,也不说要不要赔偿,那我还能怎么做呢?
作者: yesohya   2019-01-26 18:27:00
够多钱就出门拉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1-27 18:58:00
1.是 2.车祸没有报案三联单这种东西,不要每次找警察都在三联单。 3.不调解不赔偿 那你惊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