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为先进前辈们好,
先前家人有被诈骗且跟人头户求偿调解完毕了,
总之人头户当然事后避不连络,也不打算还款。
不过事后想想人头户就是没钱才会去当人头户,怎么可能会给钱(摊手
刑事部分上经过一年多的刑事开庭后,
前些日子收到了人头户的判决结果为两年可缓刑。
有在网络上查到可以去国税局缴费查财产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对方这一年因此官司几乎都是打零工领现的工作,
我们猜就算现在去查财产可能也没资料…
想询问经由“调解”过后的能求偿期限通常是几年或几个月?
当初是约定从2018五月开始分6期,
但是家人当时好说话没立刻去法院跟对方追讨这笔钱,
理论2018十月就该还完的东西,
我们现在依然有执行的权力吗?
之前有人跟我们说通常现在债务人戒心很重知道他有欠人钱,
叫我们过阵子他松懈后再去查比较好,
但是怕这样子会过了求偿期限。先谢谢各位的回答。
题外话,其实车手也有抓到。
只是车手目前被判入监服刑,也不知道能不能有机会从他那拿到钱,
虽然大概很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