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可以替我朋友解惑
以下为我朋友的叙述
年初跟A男起口角
10/24 A男遇见我,骑车追我
把我拦下,对我一阵猛打(有监视器)
10/24晚间,我与朋友要去吃姜母鸭刚好看见A男,我向前找A男理论
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无监视器)(有证人)
随后A男有去报案,我也有被传唤做笔录
A男有去验伤 ,我也有去验伤
A男向我提出杀人未遂,我也告他伤害
11/18 凌晨a男带一票人,在我家山下堵我
手骨被打断 头缝5针 (无监视器)(有证人)
随后送医也报警对a男提告
我想请问一下 这样寻仇
法院大概会怎么判 ,是否会同案
会以互殴调停吗?
谢谢各位专家
此为手机排版,谢谢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