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文,手机排版请见谅!
事情是这样的今日下午约当三点左右,
我与家人朋友开车回家,到自家门口前,
一辆车停在我家门口等人,我打左方向灯示意要该车辆,后续对方不为所动,我家人上前
请他方便后退让我们先行左转停入自家骑楼,也是不为所动,我眼见情况不对,只好把车
转入右侧邻居的私人停车场,但对方最后会车要走人前,开车窗对着我说”是在跩三小(
台语)”,现已经保留行车记录器,以及该有人证。
假如我对此提告公然侮辱,应该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以及对该事件在这样情况下,能定的了罪?
※ 编辑: Esckai (61.224.43.57), 12/15/2018 23: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