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传送特定人的法院判决触法吗?

楼主: teeo (teeo)   2018-12-14 22:13:40
请问一下
法院的判决是否属于公开可以任意传阅
我指的是公开法院网站上的判决而非收到的纸本判决书
若是因特定人的"前科判决文"公布而导致某特定人的权益受损
这样我是否触法啊?
换句话说就是
某甲有前科
某乙公司未查而聘用
我去某乙单位检举某甲有前科
用法院网站的判决文当作证据并公开
这样我会不会触法?
作者: luluhihi (三星杀手Lamigo)   2018-12-14 22:34:00
不会,因为没有合理隐私期待,且属事实而未仅涉及私德
作者: v3su   2018-12-14 22:36:00
不会,因判决书属于公开,告知对方其任职公司并无触法,也没妨害名誉、个资法问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14 23:05:00
个人认为...."民事部分"不一定欧....
作者: v3su   2018-12-14 23:46:00
民事行为有些许难度,主要是判决系统可查询,但若因此而丧失录取资格,纵使归咎于举发者,也要举证行为人公开前科是否涉及不法而影响损害。而通常司法院不会打脸自家人…………还蛮像恐龙护着恐龙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2-15 00:00:00
有公开可查询的资料就没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2-15 01:20:00
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你提供给人事单位,合法。上网、向同事则违法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8-12-15 06:50:00
现在判决书都有名字打O,就是要保护对方隐私,有前科不代表要受社会公评,双方小冲突没和解也是会有前科,法院也有给他应受的制裁了,法院公开判决书不代表你可以拿这件事来宣传,因为一般人看到OOO根本不会知道是他,而是你宣传后才知道的,真的要打民事诉讼你会不会赢很难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15 09:57:00
OOOO 现在的判决书不是拿掉了吗????旧的部分没改而至于前面说到民事部分...今天举个例子,某甲某乙原为男女朋友,后来交恶分手某乙知悉某甲曾有前科为报复某甲抛弃他,于是某乙便寄网站下载之判决书给某甲上班的公司,导致某甲被公司另眼看待甚至借故辞退即使某甲到其他公司上班,某乙仍如影随形,寄送判决资料到某甲所服务的各家公司去....这是否逾越了判决书当初决议揭露部份个资合理使用范围??
作者: luluhihi (三星杀手Lamigo)   2018-12-15 11:20:00
如果主要目的是害人 那就有违诚信原则原文情境看起来主要是在提醒公司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8-12-15 11:31:00
感谢M大指正 GOOGLE 关键字判决书 个资 就有一些新闻报是违法的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15 15:53:00
"提醒" 这词可以很抽象欧.......就跟 "摄护腺排毒" 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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