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承认是考题,我已经写好了,
但老师还没上到就要先交期末考题,
所以很怕自己写错
想确定自己观念对不对@@
三、甲男乙女为夫妻,未约定夫妻财产制。甲乙婚后育有一子A。甲死亡前,将婚前财产2
00万元与婚后营业所得1200万元交由丁保管,并立遗嘱将其所有财产遗赠于丙,同时指定
丁为遗嘱执行人。甲死亡后,丁依遗嘱将该1400万元交付于丙。乙无婚后财产。试问:
(一)乙、A之特留分为多少金额?
(二)丙依法得受遗赠之金额为多少?
计算方式应该是甲的婚后财产1200万先分1/2给乙后,剩下600万加上婚前200万元,
所以遗产总共是800万,对吗?
然后再依照相关规定,乙跟A的特留分各是200万元,
所以最后丙可以拿到400万元。
很怕观念错结果整题都不对@@
麻烦大家指教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