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各位大大。
事情是这样子的,原先下午14:00左右联络店家打电话打不通跟粉丝团无回应的问题。到1
7:00左右才电话通,等了约3个小时。店家回复很简单,停电,手机没电这样子把责任都
推光光跟他没有关系,推成是台电问题一样。
由于朋友那边是先付款在取货,(担心店家是不是收到钱就不理人)。
后来18:00跟店家约说要去店家取货,由于车子坏掉耽误约一个小时了,跟店家说要坐车
过去取货,可是店家觉得太晚无法等候,也跟店家赔不是,后来店家要开收据跟我朋友索
取加班费。请问这合理吗?
若要支付加班费是否要看对方薪水单来支付呢?他不愿意提供,也要傻呼呼他开天价一样
要支付吗?
加班费给不给这是合理的吗。
如果不给店家是否不愿意把货给我朋友呢。
如果不给这有法律问题吗。
还是要支付额外加班费才能够取回呢毕竟店家也让朋友等了三个小时,大家互相都有拖到
双方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