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请见谅!)
上个月初,在家附近过马路被无照未成年闯红灯撞倒,当下有叫了警察跟救护车,也有验
伤单。
除了手脚擦伤还有臀部瘀青跟挫伤,至今还未完全康复。
事隔一个月,看伤势渐渐好转,念在对方年纪还轻,且伤势不算太严重,想说跟对方和解
。
没料到,对方认为我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
说要跟家人讨论后就神隐了。
其实我仅要求了手机萤幕维修费+医疗费+请假的一日工资,差不多快六千左右。这算太过
分吗?
事发后,对方完全没有主动关心伤势,都是我在联络他,搞得我才是肇事者一样。
请问大家,面对没有诚意的人会直接提告了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