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有人举报说敝人违反板规,
却连违反板规哪一条都能搞错...。
既然要检举的话,那么我也来举发好了。
sy711、v3su多次违反同一板规:
第二条:[发文规范]
四、带有谩骂性文字、人身攻击、挑衅、公然侮辱或无益于解决问题和
讨论之发文,一律删文;并得视情形给予警告或水桶处分。
https://www.ptt.cc/bbs/LAW/M.1469849966.A.BB0.html
推 sy711: 你才狗屁不通,你法律常识我看很多,真差
→ sy711: 之处罚规定与未遂分为哪些,书翻不到? 08/02 19:20
→ sy711: 看下来,两位ky酸民法律常识好弱,弱到还酸人酸到很光明正大, 08/02 19:48
→ sy711: 连最基础客观构成要件与作为犯会因应案件与触发点不同而有 08/02 19:48
→ sy711: 变化之可能都不清楚,还理直气壮.刑法25,然后呢?未遂犯分成 08/02 19:48
→ sy711: 四种与普通未遂由法官斟酌定之刑责与客观要件下可变体为犯 08/02 19:48
→ sy711: 罪要件也不懂,都写了小模例子,还说狗屁不通,我也把刑法所述 08/02 19:48
→ sy711: 及未遂明文规定打出来,所以是你们没翻书只看基本小六法?还 08/02 19:48
→ sy711: 是把客观构成要件与作为犯可以变化给忘光? 08/02 19:48
→ KKyosuke: 我国法院的判决 不要拿其他国家充数喔 08/02 20:01
→ sy711: 不用,上次跟我对赌十万的也假的,他还比你大咖多了,法学是你 08/02 20:13
→ sy711: 一千倍,你自己找判决,我不把花在你这个人身上,判决一定有, 08/02 20:13
→ sy711: 小模当初有报导,你自己记得捐 08/02 20:13
→ sy711: 你真的好弱,我听说你存证信函那伟大事迹到现在还忘不了 08/02 20:14
→ sy711: 客观要件与作为犯也读好一点,只会班门弄斧基本小六法,连客 08/02 20:17
→ sy711: 观要件可以变体作为犯罪条件也不懂,欸,太弱还当酸民笑人 08/02 20:17
→ sy711: 认为我狗屁不通是你的事,别人一样认为也没差,一个把存证信 08/02 20:21
→ sy711: 函说是平信,这可以在法律板教人法律?
→ v3su: 您哦,为何没有强制测谎制度?另,大家在笑的不是我说存证信 08/02 22:20
→ v3su: 函诽谤,是在笑您“存证信函以平信收取” 08/02 22:20
→ v3su: 我推s大,看样子是我高估您法学,您真的比那赌十万的还差 08/02 22:21
→ v3su: 一个说存证信函是平信的,您怎么会教导他人法律? 08/02 22:23
→ v3su: 没有强制测谎,您跟sy大一样是律师吗?所以熟悉测谎制度与 08/02 22:27
→ v3su: 签署的文书?这我经手过。我第一次看见他说人的法学差…… 08/02 22:27
→ v3su: 看样子他说的真对 08/02 22:27
→ v3su: 他较早前就有讯我别再回复,所以我打最后想说的就结束。今 08/02 22:37
→ v3su: 天我敬仰您们、这边所有的专业答复者,也放低姿态,而您真 08/02 22:37
→ v3su: 的如他所说是个不需讲道理的人,死不认错。他的工作就是律师 08/02 22:37
→ v3su: ,所要做的就是协助自己委托人,他既然都说出客观要件可变 08/02 22:37
→ v3su: 化未遂犯处分行为,代表他就是这样做过。您要查判决可以查 08/02 22:37
→ v3su: 看看,他不给您看,但我已看到连结,您如果查到就自己去捐。 08/02 22:37
→ v3su: 给您个关键字,不是妨害电脑,而是在伪造文书里的妨害电脑 08/02 22:39
→ v3su: 未遂判刑。查到记得捐一万,不要像那夸口说十万的不见人影 08/02 22:39
→ v3su: 以上,我不再回应。各位晚安 08/02 22:40
※ 编辑: showeig (42.77.5.116), 11/15/2018 07: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