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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14 08:57:56
https://bit.ly/2Dpjk5Q
同志婚姻已成事实?吕秋远谈“平等”与“人权”
编辑中心/综合报导
2018年11月6日 上午10:27
同志在明年 5 月后就能结婚已成为定局,只有订定专法与直接入民法的差异,任何公投
结果都无法阻挡同志结婚。对此,律师吕秋远认为,同志婚姻已成事实,虽然人权不应该
公投,但是你的这一票,将决定台湾人“口口声声认定的亲爱同胞”,是“把他们当人看
”,还是“他们本来就是人”。
吕秋远在脸书发文表示,支持同志的异性恋也好,自己就是同志的朋友也罢,这些人都在
支持基本人权,或者说,反对一种“某些人是人,某些人则是把人当人看”的态度,但是
这与同志结婚,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说,“这次的公投明明就不是在表决同志能不能结婚,而是表决要用平等的方式,还是
践踏人权的方式结婚,这些人为什么就是不把焦点放在入民法或是立专法上,而是一再讨
论同志结婚后,会有多么祸国殃民?真的,我很遗憾的告诉反对派,祸国殃民已经确定,
不要去领票,你会比较开心。那么,阻挡入民法总可以吧?”
吕秋远质疑,阻挡入民法的目的是什么?还不都是婚姻吗?不过就是专法婚姻与民法婚姻
的差异,大家都是台湾人,干嘛分这么细呢?因为,你不能跟我用一样的制度,你要用别
的制度,只是一个在民法,一个在专法。即使是专法的婚姻制度,也得要跟民法一样,否
则就会违反大法官会议解释宪法的意思。
而进一步的专法派疑问可能就是,既然都一样,那么你们这群支持同志的异性恋,还有同
性恋,你们不分性别在反对什么?那就满足专法派一点卑微的需求,立专法不是很好,又
可以弭平社会地方传统压力?
吕秋远认为,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真的不是每个人都非常渴望婚姻制度,有些深受其害
者,还会鼓吹大家不要进入这牢笼,以免早晚还是要让吕律师赚取律师费。有了不一定要
用,重点不是结婚,重点是平等。就像是有些支持民法派的异性恋会说,拜托,我们是在
“帮”你们耶,怎么这么不知好歹?
他指出,当同志婚姻已经成为事实,民法平权就会是义务。有人受压迫,有人就要反抗,
这些人已经不被当作人看太久,将来如果不想让自己以后被压迫时没人出手,现在是不是
该动手?
当你投下民法派这一票,不是因为你支持同志婚姻,毕竟这是大法官做的决定,你无权改
变。这一票,是因为你支持人权、支持平等理念、支持核心价值,所以你才投票支持民法
派。怎么会是“异性恋”帮助“同性恋”?还一副我都施恩给你,你得感激涕零的样子?
你是给自己一个交代,为自己之所以为人的价值负责。
此外,吕秋远也提出 5 个问题,“你看过喜欢同性的孩子,因为恐惧、害怕跟别人不一
样,而把自己的胸部束紧,伤害自己身体吗?”“你看过喜欢同性的孩子,因为爸妈公然
辱骂同性恋是妖怪,所以躲在房间里哭,怀疑自己不正常吗?”“你看过喜欢同性的孩子
,因为社会给他们浓厚的罪恶感,所以得要强迫自己看精神科门诊吗?”“你看过喜欢同
性的成年人,因为不敢告白,怕连朋友都当不成,所以看着别人成家立业,自己孤家寡人
吗?”“你看过喜欢同性的成年人,因为被逼着生小孩,所以跟自己永远不会爱的异性结
婚,欺骗自己与配偶,永世不得超生吗?”
他直说“只有入民法,才能让他们发现,自己原来跟其他人一样,重点从来就在于平等,
而不是婚姻。不能适用同一套法律,哪来的平等?”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8-11-14 11:32:00
屁话连篇的律师。世界从来就不平等,平等只是骗人的笑话。明明法律就不是死平等,怎么会开口闭口一直要死平等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14 13:25:00
吕秋远律师的释宪领域真的专业darkMood,我猜你应该比吕秋远律师更熟悉释宪相关专业领域,可以去他FB粉丝团与他讨论平等权
作者: enjoyyou (漫步人间)   2018-11-14 14:00:00
问题是入民法会有一堆不适用的状况 又要再修 耗时费工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1-14 14:42:00
楼上去跟你楼上说吧。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14 15:09:00
建议跟吕秋远采取不同立场的萌萌可以看这本书,相信可以更增加你们的了解9787508619262
作者: v3su   2018-11-14 15:18:00
您在引用复制别人的回文时,有经过他同意吗?而您在另一篇回文也是,用他的回文来酸版友,您现在也一样拿来酸版友。真的让我见识到,您这位挺平权的恐怖之处我现在马上跟黄律师告知您这情况,因为您拿着鸡毛当令箭,把他的回文拿来酸任何跟您不同立场的版友,包括讨论不同法律,您也引用回文来酸我收回我挺平权的言论,因为有您这种极端的引战份子,专法或许真的有必要之存在空间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4 15:34:00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14 15:35:00
板规都不懂,怎么当法务(笑)
作者: v3su   2018-11-14 15:50:00
是,showeig 大大说的是,我版规不懂、法律也非常薄弱,您说的是,我不该当法务,您说的是,抱歉,我不懂版规,对不起,是我的错,让您生气了,真的很对不起,请您不要生气了,真的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8-11-14 19:37:00
我早就怀疑他是反同,反串故意让大家讨厌平权份子的。现在这样真的就太明显了,一个很明显没有什么法律素养只会google关键字的人居然呛法务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14 19:42:00
幻想出来的学者找到没法务耍特权,不用呛又不是只有今天这次连学者都可以幻想,何况是臆测别人立场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8-11-14 20:12:00
幻想学者?又来了,没有知识就一定要别人贴给你看打脸你,上次是判决、判例,这次是学者?我看你连学界有有办辩论,让专法派跟民法派辩论都不知道?刚刚google了一下,第一页就有了,邓学仁等学者就是专攻亲属关系的专法派,没想到之前说你只会google是错的,你连google都不会。拜托一下,不要再秀下限了,你的程度真的很糟糕。自己不清楚的事就查清楚,不要在这边大放厥辞,人家是半瓶水响叮当,你这瓶水每天叫的比空袭警报还大声
楼主: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14 20:17:00
https://www.ptt.cc/bbs/LAW/M.1541507032.A.F0D.html邓学仁的主张我早就说了只有一个阿,不是说"都"吗而且邓学仁从来没说纳入民法旷日废时哈哈哈,拿别人文章去搜,搜到再来呛别人,这招高明反同可以,但不要反智,加油好吗?刚刚google了一下,原来你根本就不知道主张专法的学者好吧,你继续呛吧,反同就是这样子的程度囉“刚刚google了一下”是指你,不是我,不要弄错了我当然不会google,大家都是直接翻期刊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8-11-14 20:44:00
大家小心讼棍引战,已把相关所有文告诉法务站长和此版版主
作者: v3su   2018-11-14 20:50:00
法务站长已回复,此版不隶属于法务部管辖,所以只可以请众版友跟Sanji 版主检举,因发现此位版友登入次数只有五十几次,只可以等候版主上线,用三至二版规进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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