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子女减免扶养义务

楼主: imaginefly (随风飘逝)   2018-11-13 18:13:34
各位版大好
因一些家庭因素,十多年前已跟父亲没联络
105年某天接获父亲路倒中风、就医的消息
因他兄弟姊妹也无法照顾,出院后我们怕不理有遗弃问题
所以先自费把他转往养护中心接受照顾
并且与养护中心订有契约,按月缴纳养护费
期间我们也向法院提出免除扶养义务诉讼诉求是免除扶养义务,非针对养护费)
日前法院裁定我们需负担父亲扶养费,但裁定负担需扶养的总金额小于养护费用的金额
想请问
我们可以依法院裁定结果向养护中心提出仅支付我们法院判定应负担的金额吗?
搜寻过一些案例,没有类似的状况
有点担心违约会有后续民事诉讼的问题
问过社会局A社会局仅是回复我们可以帮他申请补助,然后再转到有补助的养护中心
感谢大家。如有不妥也请版大指教,谢谢!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1-13 18:17:00
不行。但是你父亲可以向其它兄弟姐妹提出扶养义务。
作者: v3su   2018-11-13 18:27:00
将法院裁定书,找时间去您所在地法院服务中心,有免费律师可以咨询,请记得携带身份证。因为裁定书目前已经与养护费有落差,楼上H 大回答的很对,在还没确定养护费用可以由政府或是其兄弟姐妹给付尾余款项时,您确实还是得给付全部养护费,所以赶紧去法院问一下律师
楼主: imaginefly (随风飘逝)   2018-11-13 19:26:00
谢谢楼上两位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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