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罢法第53条

楼主: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8-11-14 21:03:00
根据选罢法第53条,
今天开始就不能再出民调了,
包括个人转传以及新闻评论。
请问这里指的是"数据"吗?
那如果只是在社群网络讨论,
用语该怎么拿捏尺度?
譬如常听到五五波,弃谁保谁,
或是已经很接近,要追上了之类的。
不想以身试法,50万不是开玩笑的。
谢谢解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