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刑分-船员落海未搭救

楼主: XioPon (一面镜子)   2018-10-31 10:34:08
※ 引述《marshmallowH (梅川内酷)》之铭言:
: 大家晚安
: 小妹的读书会要互出题目让大家写
: 且要附上拟答
: 我出了一个题目一开始明明觉得不难
: 但越写觉得自己越打结
: 所以想寻求各位的提点
: 题目如下:
: 甲乙互为男女朋友关系且同为远洋渔船作业员,某日甲发觉乙与同事丙互有暧昧情愫,

: 1.我认为这里论294I有义务之遗弃应该是不能成立:客观上乙身为远洋船员,本应受一

: 2.不作为的话主观构成要件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
: 3.可以论276I过失致死吗?
: (一)甲未救起落海之乙,乙在跳海自杀后身亡,甲的行为系注意义务违反之不作为。

: 此注意包含内在注意:在事件中对危险应有的认识及评估;外在注意:提高注意并为安

: (二)、条件关系、若甲没有不救起乙,则不可想像乙会身死海中。
: (三)、乙之死亡为风险实现,且与甲之不作为风险创造有高度关联性。
: (四)、无阻却违法罪责事由。
: 求各位先进提点,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写虾毁了
: 手机排版请各位包含
: 谢谢大家
: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18-10-31 13:59:00
谢谢镜子大大恩人 (现在正在读书会讨论)被叫内酷好奇怪 虽然名字也是我乱取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0-31 14:26:00
过失致死到杀人罪,蛮吊的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0-31 18:57:00
会那么惊讶,你也蛮屌的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18-10-31 20:22:00
看完之后 想问故意的知欲能够直接写出来吗,应该是过失致死啦 杀人没有过失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0-31 20:30:00
294第2项跟不作为故意杀人本来就不好划分基本上就看题目给多少东西写什么 这题题目刚好啥都没写我会两边都论述看看...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01 07:23:00
主观状态没写,就只能狂搬总则理论来检验这题要写完整,前面行为也要检讨啊不是说刑法上不成立犯罪就不用检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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