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钱包被捡走

楼主: Questa (______假扮)   2018-08-30 01:37:56
我今天去自助洗衣店洗衣
离开时,钱包从后背包掉出来
过没3分钟
被一位先生捡到
他先是拿到监视器看不到的地方
一直守着我的钱包
后来
再将它拿在外面椅子藏在屁股后面
等洗衣服的人们走后
他就将我钱包丢进车厢
我有回去找我的钱包
有跟他遇见
我在洗衣店找不到钱包
立即返回家中寻找
确定家中没有钱包后,请求店家调阅监视器
确认是有人捡走后报案(在19:56)
在20:40我妈来电
说我的钱包有人归还
但送到远在4.3公里的派出所
(在他离开洗衣店后1个小时)
疑点
归还人住在离洗衣店300公尺
最近的派出所,就在洗衣店后方
为什么要去4.3公里远的派出所报案
而且他骑机车,还下雨
他虽将钱包还我
但我里头遗失了12万4千元啊QQ
警察说 我若告他侵占
要举证 我真的钱包里有这么多钱
不然会被反告诬告
而且 他有将钱包拿来警局还我啊
要我回家想清楚(有6个月追朔)
离开时
他在门口还笑笑对我鞠躬说
对不起 是我处理的不够好
我现在越想越生气QQ
我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8-08-30 01:48:00
你确定一开始捡走你钱包的跟捡去警察局的是同一个人?搞不好人家钱拿了又把包包丢掉换好心人捡去警察局钱那么多 钱包应该很鼓 看监视器应该看的出来
楼主: Questa (______假扮)   2018-08-30 02:17:00
确定同一人噢 监视器都有拍到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8-08-30 02:19:00
那就看钱包厚度喽 直接提告侵占遗失物吧建议拿钱包装钱 跟没装钱 再去监视器下面比对一下落差多少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08-30 04:11:00
你很难证明有那么多钱啊…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8-30 05:07:00
同楼上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8-08-30 05:15:00
我的钱包现金从没装过12万...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8-30 08:03:00
124张千元钞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8-30 09:53:00
10万大概是1.4公分厚... 应该也还好没有诬告问题.....警察在唬你
作者: jase1979   2018-08-30 11:08:00
他如果真要归还在洗衣店就不该有那么多动作
作者: hidog (.....)   2018-08-30 11:33:00
可告 但举证难度很高你为何没事要在钱包放那么多钱? 再来就是钱包归还不用办证件就应该感谢对方了 你还跑去告= =那这样是不是不要送到派出所还比较好 反正你也找不回钱包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8-08-30 13:37:00
看来最佳解就是在派出所的途中拿走呀~你不能怪我为何不给柜台~毕竟派出所更权威~而在途中没摄影机的地方太多了~至于直接拿走或钱拿走钱包丢厕所都是下策只要被照到你有碰过钱包就赖不掉
作者: hidog (.....)   2018-08-30 13:52:00
总之问题还是在于对方一定会否认,你得想办法举证自己想一套说词吧 看能不能说服法官检察官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08-30 14:18:00
重点是"多少"金额这点 几乎无法举证
作者: samnpc   2018-08-30 15:07:00
诬告确实难成立,但他“有权”告你诬告。这种案件很难有结果,除非摄影机照到他从皮包取出钱,否则他只要否认有从钱包取出钱,大概都是不会成立侵占遗失物。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8-30 15:46:00
先告再说 一般人还是有机会坦白的...跟对方哭说这是救命钱...然后祈祷人性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8-08-30 16:02:00
那倒不如偷录音...搞不好对方才视这钱是救命钱...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8-08-30 16:32:00
录音想办法套他话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8-08-31 00:13:00
监视录影机要有离开你支配下,就到对方实力范围,且有对方面容。再比对到派出所的人面容一样,钱就是在这人的支配范围内掉的,哪怕你只掉一元也是“窃盗”,非侵占遗失物,毕竟如果录影机有录到三分钟内你回来的话,而且对方故意隐匿,有兴趣查台南地院104易260判决刑事诉讼没有举证难度问题,那是民事诉讼的问题了,以刑逼民先提窃盗,派出所或分局不给告就去地检署,不然委任律师吧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恶魔)   2018-09-01 02:44:00
诬告很难成立 不过跑法院是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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