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情况有点急
手机排版请见谅
想请问
家里长辈(甲)跟亲戚(乙)共同持有一块农地
我们1/3,乙拥有2/3
乙想卖地,但甲不想卖
所以乙打算用土地法34-1的方式来处分整块土地
所以我们想了几个可能的方法
请问有没有哪一个比较有可能施行
Q1: 在乙动作前,先申请强制分割来避免被卖掉
Q2: 因为乙打算卖出的价格比时价低,借由这点来提出异议
Q3: 因为甲已经退休,并且有在利用这块农地耕种,借由自耕自足作为理由来避免土地被卖
掉
不是法律专长,又有点赶
所以没有足够时间去研究法条
还请各位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