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共同持有土地,土地法34-1

楼主: ken211812 (邓肯)   2018-08-29 04:40:55
刚好最近在研读共有物跟土地法等...有不对的观念再烦请指正
※ 引述《babu5461 (一条龙)》之铭言:
: 目前情况有点急
: 手机排版请见谅
: 想请问
: 家里长辈(甲)跟亲戚(乙)共同持有一块农地
: 我们1/3,乙拥有2/3
就当作你们的誊本是农业用地 分别共有1/3,2/3
: 乙想卖地,但甲不想卖
乙的主张
: 所以乙打算用土地法34-1的方式来处分整块土地
基本上这边就有问题了
首先34-1的处分条件就不符合了
条件是同意人数及持分皆大于1/2
或持分逾3/2者
所以
1.乙无法单独主张整块卖,需要甲同意。(民法819后段)
2.乙可以出卖自己的持分,2/3的部分。
但是此时甲可以主张优先购买,以以出卖之同一条件方式取得。(土地法34-1)
: 所以我们想了几个可能的方法
: 请问有没有哪一个比较有可能施行
: Q1: 在乙动作前,先申请强制分割来避免被卖掉
1.出卖整块土地,无权、不符合34-1。
2.出卖乙之持分(民法819前段),但甲可以主张土地法34-1优先购买。
3.分割,协议如果已经打死,当然就是裁判分割了,那是共有物分割的事了。
(分割方法民法823.824)
先不论结果,是可以拖延的。
: Q2: 因为乙打算卖出的价格比时价低,借由这点来提出异议
如果已登记完毕,应该就只能请求损害赔偿。(在无通知他共有人或公告的情形)
如果还没,就可以主张有优先购买权(并依同一价格同一条件),
或考虑向法院提出裁判分割吧,毕竟你的主张似乎只有避免被卖掉。
: Q3: 因为甲已经退休,并且有在利用这块农地耕种,借由自耕自足作为理由来避免土地被卖
: 掉
这个,从法条来看,基本上土地小于0.25公顷的价值是会减少的,
而且还有可否兴建农舍的问题。
然后法院裁判分割的考量,也难免会考量分割完后土地利用的公平性吧
我想谁都不愿意分割完的土地难以使用。
(当然我想裁判分割完的划分不方正等的案例也不是没有...只要双方无异议...)
: 不是法律专长,又有点赶
: 所以没有足够时间去研究法条
: 还请各位帮忙,谢谢
:
作者: babu5461 (一条龙)   2018-08-30 02:37:00
所以乙持分刚好2/3、没有超过,是不能行使34-1去处分整块土地吗。谢谢你,那我们可以稍微放心了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18-08-30 08:16:00
若乙把持分转一半给乙方自己人,这样乙方人数跟应有部分都超过1/2了,还不能提土地法34-1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0 12:13:00
哈哈哈哈,本篇当事人 连一块钱都不想花 哩~~~~连这块地卖得比时价还低,他都不愿意吃下来了....我是觉得有点鬼啦.....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8-08-30 12:36:00
凑人数的方法就是乙把部分持分挂在别人头上以前的人不都这样搞吗?不知道后来有没有修掉就算用买卖的,乙把1/3高价卖给人头,原PO也吃不下吧
作者: babu5461 (一条龙)   2018-08-30 14:52:00
哪有什么好鬼的....,整块吃下来要几千,家里又没什么钱,为了一块农地背千万贷款,现在人都这么有钱吗.....
楼主: ken211812 (邓肯)   2018-08-30 15:17:00
割一割吧...总地坪多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0 15:24:00
拜托......整块吃下"好几千万"?? 那....地在哪????一般人大概还以为只是几分地,这大概就是黄金菜园等级一分地是 293坪,就算一坪3万,一分地也不用一千万....况且,一坪三万的农地,可不是一般农地等级了....乡下地方农地是算分的,一分地一两百万要是你们家的农地,真的是一坪三万那种的,那建议你好好考虑要不要卖了....假如吃下要好几千,那反过来讲 "卖掉持份也是好几千"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8-30 16:33:00
所以甲的希望是乙不准动那块地继续让甲种菜吗?
作者: babu5461 (一条龙)   2018-08-30 18:17:00
当然不可能这么贵,只是地好几分只是希望保留甲持有的那一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0 18:23:00
算你总面积五分地好了,持份 2/3 就有好几千万来说说看,一分地多少钱???? ^_^3.3分要好几千,那一分地抓一千万,不过分吧....更何况,说不定你甲现耕的那一份,还特别挑过,是靠路边的开玩笑,要是直接分割,后面的地不就废了??? ^_^就跟都更的建筑线地主,咬死后面一样的道理....又不是甲挑 1/3 作,就说这块是他的,要办理分割...
作者: babu5461 (一条龙)   2018-08-30 18:38:00
因为地的位置不是乡下地方,而且甲有直接表示愿意拿不靠路边的1/3,只要乙确保未来会留路;但乙已经跟买主谈好整块地,如果只有2/3买主不愿意买。另外,我很谢谢你愿意提供一些想法,但我可能没有义务需要告诉你这边的地价,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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