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您好:
小弟是法律新手,我有一笔借给友人的债务。 金额还蛮大的
缘由是一开始有一笔投资生意。
只是货物要送到大陆去~
起初我投资的金额不大。
后来,这位友人去大陆回来后被卷入一场官司。
被认定是有关国安法的问题,调查局的人把他的银行帐户冻结了。
据友人表示被锁定监听。
在六月时友人之前卖了一间房子约有一千万要入账了。
因为有欠人钱要还。
但重要的是被认定说有洗钱的疑虑。
这笔房子的钱也被冻结了。
他想尽方法要解冻这一笔房子金额。
2个月过去了,调查局的人紧咬这笔金钱有问题。
同时我借了也不少给他。
如交保费 ,担保品,裁判费等等的。
但金钱花下去了。
感觉检调还是不放过这位友人。
问题来了,我怎么要回我借他的钱???
我找了一些资料,支付命令能有办法使用吗?
我的资料除了一开始的借贷借据比较详细。
但之后大多是汇款给他的。网银都有纪录。
这情况我要请律师帮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