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未入籍的外配有继承权吗?

楼主: gopi (狗屁王)   2018-08-01 17:44:46
我大哥娶了成都姑娘 目前定居上海
他们有做结婚登记 但大嫂没有入籍台湾
家母打算预先做财产规划 把房产赠与给我大哥
所以想请问 :
(1)万一大哥大嫂离婚 中国法律和台湾一样有扣除赠与吗?
(2)大哥有个万一时 大哥名下的台湾财产大嫂有权继承吗?
谢谢回复^^"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8-01 17:54:00
一、无偿取得的财产(例如:赠与)并不计入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之计算范围。二、大陆地区的配偶一样有继承权。
作者: rockido (123)   2018-08-01 18:18:00
第二点 大陆地区配偶继承 要三年内向台湾法院声明继承超过三年视为抛弃继承 另外要注意两岸人民关系条例67条之限制~
楼主: gopi (狗屁王)   2018-08-01 18:19:00
请问是不是不管有没有入籍 只要有结婚登记就适用台湾法律?
作者: rockido (123)   2018-08-01 18:26:00
看事件 不一定 可以看一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52~68条
楼主: gopi (狗屁王)   2018-08-01 19:27:00
了解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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